一、法律法规

1、从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角度

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商标法

专利法

2、从试题考点分布的角度

保护期限

知识产权人确定

侵权判断

3、知识产权

著作权及邻接权
专利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二、法律法规的保护期限

客体类型 权利类型 保护期限
公民作品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没有期限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取报酬权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
单位作品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取报酬权 50年(首次发表后的50年的12月31日),若其未发表,不保护
公民软件产品 署名权、修改权 没有限制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取报酬权、转让权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开发,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
单位软件产品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取报酬权、转让权 50年(首次发表后的50年的12月31日),若期间尚未发表,不保护
注册商标 有效期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1年后,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续注)
发明专利权 保护期 20年(申请日开始)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保护期 10年(申请日开始)
商业秘密 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三、知识产权人确定

情况说明 判断说明 归属
作品 职务作品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 除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有合同约定,其著作权归属单位 除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其他 作者拥有著作权,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软件 职务作品 属于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 单位享有著作权
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的结果 单位享有著作权
使用了单位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单位享有著作权
专利权 职务作品 本职工作中的发明创造 单位享有著作权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单位享有著作权
离职、退休或调功工作后1年内,与原单位工作相关 单位享有著作权
作品软件 委托创作 有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方 委托方
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 创作方
合作开发 只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 不享有著作权
共同创作的 共同享有,按人头比例,成果可分割的,可分开申请
商标 谁先申请谁拥有(除知名商标的非法抢注)
同时申请,则根据谁先使用(需要提供证据)
无法提供证据,协商归属,无效时使用抽签(但不可不确定)
专利 谁先申请谁拥有
同时申请则协商归属,但不能够同时驳回双方的专利申请

四、侵权判定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2、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不受保护
3、著作权法不适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鼠标、通用表格和公式

不侵权 侵权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未经许可,发表他人作品
适当引用 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做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公开演讲内容 未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署名
用于教学或科学研究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复制馆藏作品 剽窃他人作品
免费表演他人作品 使用他人作品,未付报酬
室内公共场所艺术品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板式设计的
将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作品或盲文出版

五、标准化基础知识

1、标准的分类

1)国际标准:ISO、IEC等国际化标准化组织
2)国家标准:GB-中国,ANSI - 美国,BS- 英国,JIS-日本
3)区域标准:地区标准,
PASC - 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
CEN - 欧洲标准委员会
ASAC - 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
ARSO - 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
4)行业标准:GJB-中国军用标准、MIT-S :美国军用标准
IEEE -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写会
5)地方标准: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制定的标准
6)企业标准
7)项目规范

2、标准的编号

1)国家、国外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专业类号+顺序号+年代号
2)我国国家标准代号:
强制性标准代号为 GB
推荐性:GB/T
指导性:GB/Z
实物标准代号:GSB
3)行业标准代号:由汉语拼音大写字母组成
4)地方标准代号:DB+省级行政区划分代码的前两位
5)企业标准代号:Q+企业代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