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黑*产”5大典型形态+3大治理建议


随着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利用互联网新技术产生的各类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在巨额利益驱动下,网络信息内容黑产从业者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边缘地带,并形成分工明确、合作紧密、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形态。这一情况在自媒体内容行业尤为明显,亟须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黑产的治理。

网络信息内容黑*产现状

表现形式

网络黑产只是大家约定俗成的称呼,法律层面并无明确定义,通常情况下,黑产被界定为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的操纵网络信息内容,获取违法利益、破坏网络生态秩序的行为,包括搬运洗稿、恶意营销、撰写黑稿组成的“内容三黑”,以及黑账号、刷粉刷量推广作弊组成的 “运营三黑”(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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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性

依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我们发现,在20类生态问题信息中,黑产信息覆盖18类(见表2)。对比自媒体运营内容与黑产信息发现,在15类公众账号运营内容分类中,黑产信息覆盖13类(见表3)。参考公众账号分类规范,娱乐、教育、体育、法律司法等多领域的公众账号黑产问题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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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黑*产典型形态和产业链

搬运洗稿

指使用技术或手动编辑,通过对他人文章进行同义词替换、语态语序转化、段落调整、删减、拼凑等方式进行二次表达而形成新的文章内容,本质是对他人原创作品的一种非正当性使用。搬运洗稿信息广泛存在于微信公众号推文、自媒体各类账号发文、视频剪辑拼接中。
搬运洗稿的产业链上游是技术员开发售卖洗稿工具,中游是专业洗稿团队批量接单,下游是自媒体账号为引流购买洗稿服务。

搬运洗稿的盈利模式丰富,不同参与主体有不同的盈利模式

  • 洗稿团队靠批量洗稿和售卖洗稿教程获利;
  • 自媒体通过洗稿“爆款”文章赚取平台补贴和承接广告;
  • 洗稿平台通过发 “爆款”热文引流赚取流量收益。

搬运洗稿大多是“人工+机器”的双轨洗稿模式且多为招募网络写手组建专业洗稿团队批量接单。

恶意营销

指营销公司或个人为了取得商业利益,选择在特定时机利用煽动性话语刺激公众情绪、博取舆论关注,从而获取利益。如2020年华南海鲜市场供货商忏悔书事件,以抢流量、炒作为业的团伙将2016年旧帖拼接篡改后,再换上和疫情有关的标题“蹭热点”,通过“曝光巨大内幕” 等字样博取眼球,使帖文迅速获得超10万阅读量。
恶意营销的产业链是一条诱导变现的完整黑产链,上游是营销号注册,中游是内容生产引流,下游是自媒体诱导变现。

恶意营销的盈利模式

  • 通过“水涨船高”盈利,“涨粉”到一定程度实现流量变现;
  • 通过 “移花接木”盈利,通过插入跳转链接获得相应受益,吸引粉丝点开后实现恶意变现;
  • 通过“无中生有”盈利,通过编造谣言等不实信息进行所谓“撤稿费”的敲诈。

    恶意营销的运营特点

  • 蹭热点,夸大扭曲事实,借社会热点事件蹭流量是营销号最常见做法;

  • 燃情绪,渲染负面情绪,如“金钱、性、暴力、歧视”等主题的信息内容;
  • 搅浑水,正反搅动舆情,同一营销公司的水军持两种对立观点,“左右手互搏”,利用公众朴素情感,搅混舆论。

    撰写黑稿

    指部分企业出于打压竞争对手、巩固自身利益等目的,借自媒体之手发出黑稿抹黑对手,并安排“推手”或 “水军”进行二次传播。为了最大化发挥黑稿效力,黑稿通常选择在竞争对手的重要经营节点对外发布。
    撰写黑稿的产业链表现为从注册自媒体账号,到生产内容引流,再到引流变现盈利,形成完整的黑稿产业链,其中包含授意企业、黑稿写手、黑稿发布者等参与者。

    撰写黑稿的盈利模式

  • 职业收取“封口费”,诋毁企业后上门“谈合作”,索要“封口费”“保护费”;

  • 拿钱帮抹黑竞争对手,利用竞争对手的负面信息撰写文章,在平台发布传播,混淆视听,获得高额收益。

    撰写黑稿的运营特点

  • 角度选取贴近社会热点,如人身健康、财产安全、隐私泄露、房价走向等;

  • 内容设定夸张不实,多是拼凑信息或者对其中一点进行放大,再添加有倾向性观点,配上博人眼球的标题;
  • 传播灵活形成矩阵,通常会由影响力较大的公众号发布负面新闻,其余“小号”跟进和炒作,并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个平台同步发布,同时雇“水军”评论和转载,尽可能实现攻击效果最大化;
  • 人员结构复杂多元,不仅有专门的自媒体,还有记者、公关公司、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群体,这些人不仅对企业消息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还更为熟悉写作、 传播等规律,进一步增加了所谓自媒体的“效力”。

    黑账号

    指各平台出现账号倒卖的现象,形成一条成熟的产号、养号、卖号的产业。如2018年冒充腾讯“微粒贷”事件,网络诈骗团伙专门利用从非法渠道购买的社交账号作案。黑账号的产业链表现为上游产号、恶意注册账号,中游养号、恶意运营管理账号,下游出号,获得违法违规利润的特点。
    黑账号的盈利模式包括:

  • 实施诈骗;

  • 向平台“薅羊毛”;
  • 开展广告营销等。

黑账号的运营特点包括:

  • “手机黑卡卡商”通过特殊渠道获得手机黑卡;
  • “黑产交易平台”为“手机黑卡卡商”和“虚假账号号商”提供交易中介服务;
  • “虚假账号号商”实现虚假账号注册并提供给下游网络犯罪。

    刷粉刷量

    指提高粉丝数量、互动数量,依靠流量产生利润, 形成刷流量产业。据2020年10月《法治日报》报道,我国目前各类刷量平台已超过1000家,国内刷量产业的人员规模累计达到900多万人。如2018年明星蔡徐坤微博原创歌曲MV一亿转发量事件。经查,非法运作的软件总共控制了19万余微博用户为明星刷数据,被告人非法牟利超625万元。
    刷粉刷量的产业链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号商,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中游是流量业务代理商,为广撒网寻求客户,账号商通常会招募数量众多的代理商售卖粉丝;下游是需求用户。

    刷粉刷量的盈利模式

  • 注册账号引流变现,

  • 售卖软件,
  • 面对课程教学等获利。

    刷粉刷量的运营特点

  • 利用刷粉软件进行自动刷粉操作,

  • 招募真人粉丝模拟人工自主访问,
  • 自媒体刷粉刷量赚取流量。

除以上形态外,还涉及诱导粉丝消费、音视频软色情贩卖、刷帖控评、算法滥用、集群炒作、人海投诉等,还有问题组合出现的情况。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治理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特点,从其产业链可见,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中,内容生产端始终是问题源头和重要环节。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挑战,需明晰各方责任,斩断非法利益链,实现协同共治。

网络信息内容黑*产的治理建议

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治理具有复杂性、系统性等特点,从其产业链可见,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体系中,内容生产端始终是问题源头和重要环节。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挑战,需明晰各方责任,斩断非法利益链,实现协同共治(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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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完善,约之以礼

完善自媒体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

针对搬运洗稿法律定性难的特点,建议完善针对自媒体行业的版权保护法,或从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等细分方向进行考虑。

完善认定自媒体非法经营的法律

针对一些自媒体敲诈行为,目前难点在于如何认定,自媒体经常会蹭热点,对一些关注度高的话题进行炒作并散布谣言,同时网络水军、黑账号、刷粉刷量等现象的识别难度也逐渐加大。

共享共治,和而不同

建立黑*产知识库并实现共享

收集、整理网络信息内容黑产相关行为特征、物理特征、内容特征、相应话术、躲避监管的机制等,尤其是针对色情、赌博、 医美、保健品等领域。在构建黑产结构化和系统化的知识库的基础上,展开黑产舆情的分析和应用。综合提升相关主体应对网络信息内容黑产的识别能力、归类能力、预测能力、处置能力等。

联合采用“黑名单”制度

在开展相关的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治理整顿行动时,联合自媒体行业协会采用“黑名单”制度严惩违规账号和主体。将多次发布不良、不实消息和开展恶意营销、洗稿等的运营主体列入行业“黑名单”,进行信用管理。

引导完善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

制定或完善自媒体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自律,公约,算了吧😂),鼓励自媒体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面信息,禁止自媒体用户开展搬运稿件、恶意营销、撰写黑稿、黑账号、刷粉刷量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用户注册与认证、积分管理、内容要求、行为规范、数据管理和处分法则,以促进自媒体的良性健康发展。

形成反网络信息内容黑*产联盟

由互联网行业和自媒体行业联合建立反网络信息内容黑*产联盟, 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同时,联盟需引入司法机关、高校、研究机构等领域专家资源,组建专家顾问团队,从理论和实务两方面提供帮助。

动态防治,执中而行

执中而行(“当以中庸之道作为人生之道”)用在这里不太对吧🤔🤔🤔

持续创新技术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搬运稿件、 刷单刷粉、推广作弊等网络信息内容黑*产均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造假。创新技术手段打击数据造假行为是持续性管理办法,成熟的技术举措可进行借鉴和推广。

加强对全产业链上各平台各系统的监管

主要是产业链上提供物料供应、技术支撑、引流推广、支付结算等服务的企业和软件。通过采取网络实名、功能检测、 备案溯源、等级保护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网络信息内容黑产泛滥现象,对参与违法犯罪的软件制作者、提供者,明确规定从业限制标准。

完善黑*产投诉机制和奖惩机制

自媒体运营商要建立常态化审查机制,根据用户举报和大数据风控识别,主动输出线索识别给公安机关打击网络黑产违法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同时依托微信、微博、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成立举报平台,充分调动网民积极性,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并设立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