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同商品多个直供供应商按区域对应不同区域的客户订单
限定区域逻辑:
关联:
供应商1 <—> 商品1 <—> 区域A <—> 客户A1、 客户A2;
供应商2 <—> 商品1 <—> 区域B <—> 客户B1、 客户B2
结果:
区域A的 客户A1、 客户A2 下商品1,推给供应商1;
区域B的 客户B1、 客户B2 下商品1,推给供应商2
方式1 供应品管理
步骤: 供应品管理批量设置供应商(或者在右侧的设置里添加供应商)
生效优先级:直供限定区域>默认直供
若直供区域只有A区域,设置默认直供后,B区域的客户下单,由默认直供供应商进行配送;若不设置,B区域的客户下单,则不会推送直供单。
示例1:每个供应商1个直供区
注意:下图 直供限定区域, 没勾选的话,是不生效的
不可以在下图直接点【-】删除商品,需在【设置】里取消区域
示例2:仅特定区域直供(勾选区域),其他区域不直供(不勾选区域)
示例3:仅特定区域新供应商直供 (供应商2),其他区域按默认直供 (供应商1)
示例4:全部区域按默认直供 (供应商1)
方式2 供应商管理-供应品管理 (此处的区域只是展示,以方式1的 勾选区域 为准)
此处的区域只是展示,
可以批量重设和批量取消特定供应商的直供区域
常见操作
添加区域 - 参见方式2
更换区域供应商
1. 先找到原来已经设的供应商,批量重设区域:减区域
若未操作,在新供应商设置后不会自动勾选上区域
2. 新供应商 批量重设区域:加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