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泛型类、 泛型接口
泛型的声明
interface List<T>
和 class GenTest<K,V>
其中,T,K,V不代表值,而是表示类型。这里使用任意字母都可以。 常用T表示,是Type的缩写。
泛型的实例化
一定要在类名后面指定类型参数的值(类型)。
如:List<String> str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 Iterator<Customer> iterator = customers.iterator();
T只能是类,不能用基本数据类型填充。但可以使用包装类填充
把一个集合中的内容限制为一个特定的数据类型,这就是generics背后的核心思想
使用说明
-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比如:
- 泛型类的构造器如下:
public GenericClass(){}
。 而public GenericClass(){} 是错误的 - 实例化后,操作原来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型一致。
- 泛型不同的引用不能相互赋值。 尽管在编译时ArrayList和ArrayList是两种类型,但是,在运行时只有一个ArrayList被加载到JVM中。
-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于Object。经验:泛型要使用一路都用。要不用,一路都不要用。
-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 dk1.7,泛型的简化操作: ArrayList
flist = new ArrayList<>(); -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但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类的泛型。
- 异常类不能是泛型的
- 不能使用new E[]。但是可以:E[] elements = (E[])new Object[capacity];
参考:ArrayList源码中声明:Object[] elementData,而非泛型参数类型数组。
- 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java class Fatherclass Father<T1, T2> {
}
//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
// 1)没有类型 擦除------>son1没有类型
class Son1 extends Father {// 等价于class Son extends Father<Object,Object>
}
// 2)具体类型------>son1有具体类型,是Integer, String
class Son2 extends Father<Integer, String> {
}
// 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
// 1)全部保留
class Son3<T1, T2> extends Father<T1, T2> {
}
// 2)部分保留
class Son4<T2> extends Father<Integer, T2> {
}
{ } //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 // 1)没有类型 擦除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等价于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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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定义泛型结构:泛型方法
- 方法,也可以被泛型化,不管此时定义在其中的类是不是泛型类。在泛型方法中可以定义泛型参数,此时,参数的类型就是传入数据的类型。
- 泛型方法,可以声明为静态的。原因:泛型参数是在调用方法时确定的。并非在实例化类时确定。
- 泛型方法的格式:
```java
//[访问权限] <泛型> 返回类型 方法名([泛型标识 参数名称]) 抛出的异常
public <E> E get (int id, E 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