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后端开发人员/运维人员的设计规范,使用规约等。

通用设计规范

1、禁止在代码中直接使用“SELECT * FROM …”;
2、禁止使用数据库系统的保留字、关键字 作为对象名称;
3、禁止使用存储过程、触发器、试图、自定义函数(特殊情况需声明并申请);
4、尽量不要使用%左匹配(‘%XXX’),导致无法使用索引(必需的业务场景除外);
5、尽量不使用反向查询,如 not in / not like;
6、禁止使用TEXT、LOB的大字段类型(大字段存储到文本内,数据库引用地址);
7、禁止数据库中存储明文密码;
8、禁止在代码中进行SQL拼接操作;
9、所有新建的表,出于历史数据迁移等因素考量,必须添加创建日期和修改日期;
10、表必须有主键;
11、SQL语句使用绑定变量,避免大量硬解析(倡导开发设计人员对功能相同的代码要努力保持代码的一致性,以及要在程序中多使用绑定变量的原因);
12、避免使用隐式转换,比如字段类型是Number,但是where条件却使用了单引号;
13、各系统维护的数据字段数据,字段含义不可变更,只可作废;
14、禁止自行在线上生产环境做数据库压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