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的重载和重写都是实现多态的方式,
区别在于前者实现的是编译时的多态性,而后者实现的是运行时的多态性。
重载发生在一个类中,同名的方法如果有不同的参数列表(参数类型不同,参数个数不同或者二者都不同)则视为重载;
重写发生在子类与父类之间,重写要求子类被重写方法与父类被重写方法有相同的返回类型,比父类被重写方法更好访问,不能比父类被重写方法声明更多的异常(里氏代换原则)。
重载对返回类型没有特殊的要求。
为什么不能根据返回类型来区分重载
因为调用时不能指定类型信息,编译器不知道你要调用哪个函数。
例如
float max(int a, int b);
int max(int a, int b);
当调用max(1,2);时无法确定调用的是哪个,单从这一点上来说,仅返回值类型不同的重载是不应该允许的。
再比如对下面这两个方法来说,虽然它们有同样的名字和自变量,但其实是很容易区分的:
void f() {}
int f() {}
若编译器可根据上下文(语境)明确判断出含义,
比如在int x = f()中,那么这样做完全没有问题。然而,
我们也可能调用一个方法,同时忽略返回值;我们通常把这称为“为它的副作用去调用一个方法”,我因为
们关心的不是报道查看值,而是方法调用的其他效果所以假如我们象下面这样调用方法:
f();
Java怎样判断f()的具体调用方式呢?而且别人如何识别并理解代码呢?由于存在这一类的问题,所以不能
根据返回值类型来区分过载的方法。
函数的返回值只是作为函数运行之后的一个“状态”
他是保持方法的调用者与被调用者进行通信的关键。
并不能作为某个方法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