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目的:
接口的设计目的,是对类的行为进行约束(更准确的说是一种“有”约束,因为接口不能规定类不可以有什么行为),也就是提供一种机制,可以强制要求不同的类具有相同的行为。它只约束了行为的有无,但不对如何实现行为进行限制。对“接口为何是约束”的理解,我觉得配合泛型食用效果更佳。
而抽象类的设计目的,是代码复用。当不同的类具有某些相同的行为(记为行为集合A),且其中一部分行为的实现方式一致时(A的非真子集,记为B),可以让这些类都派生于一个抽象类。在这个抽象类中实现了B,避免让所有的子类来实现B,这就达到了代码复用的目的。而A减B的部分,留给各个子类自己实现。正是因为A-B在这里没有实现,所以抽象类不允许实例化出来(否则当调用到A-B时,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