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
定义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关联角色的权责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他的权责是:
- 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 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 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比如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他的权责是:
- 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 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 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他的权利是:
- 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种类功能
履约保函
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
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投标保函
是指投标人(申请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
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
是指对在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
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向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
电子保函
定义
电子保函,是保证人以电子化文档为介质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简而言之,即电子化的担保保函。其前身为纸质保函,即担保保函的初始形式。
优点
纸质保函的应用,从程序上撤除了保证金收退的繁杂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了保证金缴纳的资金占用问题,整体而言显著减轻了企业的负担。然而,施行过程中纸质保函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办理手续繁琐,办理周期较长,还存在真伪难辨等情况。
纸质保函电子化,既是政府在帮助企业减负上的更进一步,也是推进工程担保制度的必然进程。
比如投标电子保函:
- 节约时间成本
- 投保中,企业仅需在线填写相应投保信息,同时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招标文件即可提交订单;
- 投标中,企业不再需要准备纸质保单,凭借电子保单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 节约管理成本
- 投标中,通过电子保函统计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并汇总在同一家单位开具投标保函的企业情况,招标方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 投标后,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招标方也可以通过投标企业在投保时留下的历史记录,第一时间追本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