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

    数据(data)是对客观事物的符号表示,在计算机科学中,是指所有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并被计算机程序处理的

    符号的总称。

    2.数据元素

    数据元素(data element)是数据的基本单位,一个数据元素可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此时的数据元素通常称

    为记录(record)。

    3.数据项

    数据项(data item)是数据不可再分的最小单位,如学生信息记录中的学号、姓名等。

    4.数据对象

    数据对象(data object)是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一个子集。

    5.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data structure)是相互之间存在一种或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它指的是数据元素之间

    的相互关系,即数据的组织形式。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数据的逻辑结构。

    (2)数据的存储结构。

    (3)数据的运算及实现。

    6.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data type)是和数据结构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它最早出现在高级程序语言中,用来描述操
    作对象的特性。在用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中,每个变量、常量或表达式都有一个确定的数据类型。

    7.抽象数据类型
    抽象数据类型(abstract data type,简称ADT)是指一个数学模型以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
    抽象数据类型的定义仅取决于它的一组逻辑特性,而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和实现无关。

    抽象数据类型的格式定义如下:
    ADT 抽象数据类型名
    { 数据元素:<数据对象的定义>
    数据关系:<数据关系的定义>
    基本操作:<基本操作的定义>
    } ADT 抽象数据类型名

    问题:为什么抽象数据类型的定义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和实现无关?
    不论其内部结构如何变化,只要它的数学特性不变,都不影响其外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