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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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力驱动和内部需求的共同影响
数字化改革推动着我国生产模式的变革,随着经济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企业数字化的建设,数据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最核心资产。合资企业、跨境贸易、多厂商全球合作的模式变迁,数据开始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流转、融合、使用直至泄露。
当前全球的传统经济增长缓慢,尤其是2020年全球在“新冠疫情”影响下的沉重打击,迫切地需要通过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而数字经济正是切入点和发动机。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的总体规模已从2005年的2.62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35.84万亿元;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占GDP的比重也从2005年的14.2%提升至2019年36.2%。可见,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要素的重要一员。
图为2005—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及占GDP比重(单位:万亿元,%),来源:中国信通院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有专家言论,对数据掌控、利用以及保护能力,已成为衡量国家之间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此,是外力驱动和内部需求的共同影响下,促使《数据安全法》落地。
作为我国首部关于数据安全的律法,从提议至今,就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自2020年6月28日以来,《数据安全法》经历了三次审议与修改,最终确定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领域将有法可依,通过法律文本的形式进行了明确和强化,为各行业数据安全提供有力的监管依据。
本法一共七章五十五条,其中 “总则”、“法律责任”及“附则”三章属于常规章节,另外四个章节围绕着“数据安全与发展、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来提出要求。
《数据安全法》七个章节展示图
《数据安全法》明确了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的数据保护责任,指明了数据保护的工作方向,对数字化转型中的政务数据应用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对整个信息安全产业都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全面消除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在数据安全建设中的盲区,对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同时,新法案对数据安全做出了全面的指导,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鼓励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充分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利益,鼓励更多公民参与,共同维护我国的数据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