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向对象编程介绍
- ES6 中的类和对象
- 类的继承
- 面向对象案例
1 面向对象编程介绍
1.1 两大编程思想
- 面向过程
- 面向对象
1.2 面向过程编程 POP(Process-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过程就是分析出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步骤,然后用函数把这些步骤一步一步实现,使用的
时候再一个一个的依次调用就可以了。
举个栗子:将大象装进冰箱,面向过程做法。
面向过程,就是按照我们分析好了的步骤,按照步骤解决问题。
1.3 面向对象编程 OOP (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面向对象是把事务分解成为一个个对象,然后由对象之间分工与合作。
举个栗子:将大象装进冰箱,面向对象做法。
先找出对象,并写出这些对象的功能:
- 大象对象
- 进去
- 冰箱对象
- 打开
- 关闭
- 使用大象和冰箱的功能
面向对象是以对象功能来划分问题,而不是步骤。
在面向对象程序开发思想中,每一个对象都是功能中心,具有明确分工。
面向对象编程具有灵活、代码可复用、容易维护和开发的优点,更适合多人合作的大型软件项目。
面向对象的特性:
- 封装性
- 继承性
- 多态性
1.4 面向过程和面向对象的对比
面向过程
- 优点:性能比面向对象高,适合跟硬件联系很紧密 的东西,例如单片机就采用的面向过程编程。
- 缺点:没有面向对象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
面向对象
- 优点:易维护、易复用、易扩展,由于面向对象有 封装、继承、多态性的特性,可以设计出低耦合的 系统,使系统 更加灵活、更加易于维护
- 缺点:性能比面向过程低
用面向过程的方法写出来的程序是一份蛋炒饭,而用面向对象写出来的程序是一份盖浇饭。
2 ES6 中的类和对象
2.0 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更贴近我们的实际生活, 可以使用面向对象描述现实世界事物. 但是事物分为具体的事物和抽象的事物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 抽取(抽象)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板)
- 对类进行实例化, 获取类的对象
面向对象编程我们考虑的是有哪些对象,按照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不断的创建对象,使用对象,指挥对象做事情.
2.1 对象
现实生活中:万物皆对象,对象是一个具体的事物,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例如,一本书、一辆汽车、一个人 可以是“对象”,一个数据库、一张网页、一个与远程服务器的连接也可以是“对象”。
在 JavaScript 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例如字符串、数值、数组、 函数等。
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
- 属性:事物的特征,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2.2 类 class
在 ES6 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 class 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类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class)
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 抽取(抽象)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板)
- 对类进行实例化, 获取类的对象
2.3 创建类
语法:
class ClassName {// class body}
创建实例:
let xx = new ClassName();
注意: 类必须使用 new 实例化对象
2.4 类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方法
constructor() 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默认方法),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 new 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 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 类内部会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
语法:
class Person {constructor(name,age) { // constructor 构造方法或者构造函数this.name = name;this.age = age;}}
创建实例:
let xyb = new Person('徐晏兵', 18);console.log(xyb.name)
面向对象概念+创建类+实例化对象.mp4
课堂代码:
/** 1:通过class关键字创建类。类名习惯性首字母大写。* 2: 类里面有个constructor构造方法/函数。可以接受传递过来的参数。同时返回实例对象。* 3:constructor构造方法只要new 生成实例的时候,就会自动调用这个函数/方法。如果我们不写这个函数,类也会自动生成这个函数。* 4:生成实例的时候,new 不能省略的* 5:注意语法规范,类名后面不加小括号。实例化对象的时候,类名后是需要假小括号的。构造函数是不需要function关键字的* *///1:创建一个汽车类,使用关键字classclass Car{//构造方法用来接受传递的参数,其实就是用来初始化属性值的。很特殊,名字是固定的。每个类只能且必须有一个。如果没写,程序默认给出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返回实例对象。constructor(carName,price) {this.carName = carName;this.price = price;}}// 2根据类获取对象let bmw = new Car('bmw',100000);console.log(bmw);let aodi = new Car('奥迪',20000);console.log(aodi);
至此:你掌握了几种创建对象的方式呢?
2.5 类添加方法
语法:
class Person {constructor(name,age) { // constructor 构造器或者构造函数this.name = name;this.age = age;}say() {console.log(this.name + '你好');}}
创建实例:
let xyb = new Person('徐晏兵', 18);xyb.say()
注意: 方法之间不能加逗号分隔,同时方法不需要添加 function 关键字。
类中添加方法.mp4
3 类的继承
3.1 继承
现实中的继承:子承父业,比如我们都继承了父亲的姓。
程序中的继承: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一些属性和方法。
语法:
class Father{ // 父类}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 子类继承父类}
实例:
/** 继承是存在父子类之间的关系:子类继承父类。那么子类就具备了父类的功能。* 继承的关键字是extends* */// 1:创建一个动物类。class Animal {constructor(leg, color) {this.leg = leg;this.color = color;}// 抽取动物共有的功能speak(){console.log('动物都会叫唤');}}// 2:创建一个狗类。class Dog extends Animal{//子类中虽然没有写代码.但是只要有继承关系.就会把父类中有的内容.继承过来.}// 创建子类的实例。测试验证,子类具备了父类的方法了吗?let dog = new Dog(4,'green');console.log(dog.leg);dog.speak();
3.2 super 关键字
super 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语法:
/** 在子类构造函数中,使用this之前.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一下 使用关键字super* */// 1:创建一个动物类。作为父类class Animal {constructor(leg, color) {this.leg = leg;this.color = color;}// 抽取动物共有的功能speak() {console.log('动物都会叫唤');}}// 3:创建一个鸟类 鸟类应该继承动物类但是鸟类还有自己的属性.假设有些鸟有2个翅膀,有些有4个翅膀,有些有6个翅膀.六翼天使.class Bird extends Animal {constructor(leg,color,chiBang) {super(leg,color);this.chiBang = chiBang;}}// 实例化一个六翼天使let lyts = new Bird(2,'金黄色',6);console.log(lyts.leg);console.log(lyts.chiBang);
注意: 子类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 必须放到 this 前面 (必须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在使用子类构造方法)
super关键字 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语法:
/** 调用父类中构造函数使用super()* 调用父类中构造函数:super.方法名* */class Teacher{say(){console.log('父类中的say方法');}}class Student extends Teacher{//父类中已经有个功能了.但是子类不满意.想要重写改功能.或者增强该方法.say(){//先让父类的say方法执行一下子super.say();console.log('子类中的say方法');}}let stu = new Student();stu.say();/** 继承中属性或者方法的查找原则:就近原则* 1:继承中,实例化子类后.调用方法. 先观察子类有没有这个方法.如果有就执行子类的.* 2:如果子类没有这个方法.那就查找父类中这个方法,然后调用.* 3:如果父子类都没有这个方法,你在干什么?* */
super调用父类普通方法.mp4
子类扩展自己的方法.mp4
三个注意点:
- 在 ES6 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 类里面的共有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 类里面的this指向问题.
- constructor 里面的this指向实例对象, 方法里面的this 指向这个方法的调用者
let that;class Star {constructor(username, age) {this.uname = username;this.age = age;// 为了让点击按钮的时候,可以调用类中的方法.我把这个按钮绑定到类的属性中this.btn = document.querySelector('button');this.btn.onclick = this.dance;}sing() {console.log(this);}dance() {console.log('跳舞的方法被执行了')console.log(this);that = this;}}let mby = new Star('毛不易', 25);mby.dance();console.log(that === mby);
扩展
自行学习何为静态!静态属性,静态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