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系统数据交换的架构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智慧高速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高速公路既有设施 智慧化提升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T 20134-2006 道路交通信息采集事件信息集
GB/T 20609 交通信息采集微波交通流检测器
GB/T 24726 交通信息采集视频车辆检测器
GB/T 29100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交通事件分类与编码
GB/T 33697-2017 公路交通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
DB50/T 10001.1-2021(DB51/T 10001.1-2021) 智慧高速公路 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DB50/T 10001.1-2021(DB51/T 10001.1-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V2X:车载单元与其他设备通讯(Vehicle to Everything)
BSM:基本安全消息(Basic Safety Message)
CPU: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
RSI:路侧交通消息(Road Side Information)
RSM:路侧单元消息(Road Side Message)
CCP:云控平台(Cloud Control Platform)
ECF:边缘计算设施(Edge Computing Facility)
RSU:路侧单元(Road Side Unit)
CF:管控设施(Control Facility)
DF:感知设施(Detection Facility)
OBU:车载单元(On Board Unit)
OTA:空中下载技术(Over The Air)

5 架构

数据交换架构从底层到顶层包括路侧单元、车载单元、管控设施、感知设施、边缘计算设施和云控 平台六个主要组成部分,各部分的数据交换见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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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序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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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数据交换内容

6.1 RSU-CCP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侧单元为数据提供方,云控平台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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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CCP-RSU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云控平台为数据提供方,路侧单元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2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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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CF-CCP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管控设施为数据提供方,云控平台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3 CF-CCP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反馈指令 控制指令反馈数据 控制指令执行情况等数据。
状态数据 管控设施状态数据 管控设施的运行状态等数据。

6.4 CCP-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云控平台为数据提供方,管控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4 的要求。
表4 CCP-C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控制指令 诱导控制指令 交通路况、施工、事故提示及交通管制等内容发布指令,可变限速指令、车道指示灯指令等数据。
配置指令 —— 管控设施的配置指令等数据。

6.5 DF-CCP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感知设施为数据提供方,云控平台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5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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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CCP-D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云控平台为数据提供方,感知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6 的要求。
表6 CCP-D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控制指令 感知设施控制指令 感知设施的控制指令等数据。
配置指令 —— 感知设施的配置指令等数据。

6.7 ECF-CCP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提供方,云控平台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7 的要求。
表7 ECF-CCP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融合感知数据 —— 视频、雷达等多种感知设备的检测数据以及路侧单元获取的车辆位置数据等多源数据进行融合得到的数据。
设置运行监测数据 路侧设施运行监测数据 所辖路侧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等数据。

6.8 CCP-E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云控平台为数据提供方,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8 的要求。
表8 CCP-EC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算法模型 融合感知算法模型数据 更新算法模型、参数配置等数据。
配置指令 —— 边缘计算设施的配置指令等数据。

6.9 RSU-E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路侧单元为数据提供方,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9 的要求。
表9 RSU-EC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车辆位置数据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标识、车辆类型等数据。
车辆位置数据 车辆实时定位信息 车辆实时经纬度等数据。

6.10 ECF-RSU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提供方,路侧单元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0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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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DF-E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感知设施为数据提供方,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1 的要求。
表11 DF-EC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交通参与者数据 —— 交通参与者类型、实时经纬度、速度等数据。
交通事件检测数据 —— 交通事件发生时间、位置、类型等数据,应符合GB/T 20134中第6章的要求。
交通气象监测数据 —— 能见度、气温、相对湿度、风速、风向、降水量、路面温度等数据,应符合GB/T 33697-2017中5.1的要求。

6.12 ECF-D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提供方,感知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2 的要求。
表12 ECF-DF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控制指令 数据调用指令 感知设施数据的调用指令等数据。

6.13 OBU-RSU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车载单元为数据提供方,路侧单元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3 的要求。
表13 OBU-RSU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BSM数据 车辆基本信息 车辆标识、车辆类型等数据
BSM数据 车辆实时定位信息 车辆实时经纬度、速度、航向角等数据。

6.14 RSU-OBU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路侧单元为数据提供方,车载单元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4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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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CF-E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提供方,其他边缘计算设施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宜符合表 15 的要求。
表15 ECF-ECF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数据类型 数据内容 数据说明
车辆基本信息 —— 车辆标识、车辆类型、车辆特征数据。
运动状态信息 车辆轨迹信息 车辆标识、经纬度、车辆速度等时间序列数据。

6.16 CCP-CCP 方向的数据交换内容

云控平台为数据提供方,其他云控平台为数据接收方,数据交换的内容应根据不同云控平台数据交换的需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