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权限详解
    大家在学习Linux或者aix的时候,一定会碰到文件权限问题,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理解文件与目录的可读、可写、可执行权限呢?

    对于文件而言:

    读权限允许用户标识读取该文件;
    写权限允许用户修改该文件;
    执行权限允许用户标识执行该文件:
    a. 对于一个不可执行的文件来说,拥有执行权限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b. 如果文件是一个程序或者某种类型的脚本时,那么它就是可执行的
    假设我们对其他用户关于脚本文件uu.sh赋予了只读的权限,那么其他用户可以查看该文件的内容,但是不能修改,且如果用sh uu.sh去执行该脚本时,脚本也是能执行的,因为这里使用sh,相当于进入了一个子进程sh,由于脚本文件uu.sh具有可读权限,那么sh会读取脚本文件中uu.sh中的每一行去执行,结果就是,脚本文件uu.sh被执行;如果只用uu.sh去执行该脚本文件,那么脚本将无法执行。#如果该用户不具备sh权限呢

    对于目录而言:

    读权限允许用户标识读取目录中的文件名,只能列举目录中的文件名,不能进入该目录,相应也不能查看目录下各文件的大小;
    写权限允许用户标识修改目录(创建、移动、复制、删除);
    执行权限允许用户搜索该目录:
    比如:我们在目录/home/test下建立了一个新目录test1,且该目录的权限为744,即没有可执行权限,那么:其他用户将不能搜索该目录,即执行下述搜索命令时,将显示没有权限执行:
    find /home/test/test1 -name ‘’ —->报错

    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lazyGril_81/article/details/7953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