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众所周知,互联网世界打破了现有的知识产权利用模式,在授权、货币化和执法方面对受保护内容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涉及 UGC 内容方面。

在某种程度上,元宇宙将颠覆原有的产权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新问题,比如信息景观和虚拟创造物是否有资格获得法律保护和所有权;建立在第三方信息底层的内容是否属于用户作品等。

版权

以版权为例,对于版权所有者来说,元宇宙带来了一些潜在的好处。例如,开发者可以利用在元宇宙某一特定方面的先发优势,从其他复制者手中获得版权软件的使用费。

然而,元宇宙也给版权所有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例如,对元宇宙的版权作品的盗版行为进行监管可能是一个挑战,版权所有者可能难以证明侵权行为。此外,内容创作者还面临着独特的风险。例如,如果他们依靠底层作品的现有许可来为元宇宙创造数字内容,他们必须确保这些现有许可涵盖元宇宙内对版权作品的使用。

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最佳做法是:
- 审查分发第三方内容的协议,以获得对版权作品的适当许可
- 确保与客户签订的协议能够防止版权作品的意外传播
- 及时注册元数据资产(Metadata)和软件的版权
- 适当地标记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 实施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作品传播

商标

再比如商标,商标是一种文字、短语、口号、设计或标识,是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指标。商标法保护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商标,使消费者相信商标所有者是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认可或赞助这些商品或服务。商标也是虚拟世界的重要特征,其在元宇宙中很普遍。随着人们和公司不断在虚拟增强现实世界中创造,这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风险。利用元宇宙进行品牌的商标推广,可以让品牌接触到更多的受众,但他们必须意识到与之相关的潜在责任。

法律概念

元宇宙会带来对传统法律概念的改变。通过消除现实世界的物理性,元宇宙将我们人类社会从几个长期持有的法律概念中转移出来,包括所有权的概念。因为“拥有”在虚拟世界中的含义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那么,一个人在元宇宙中拥有或可能拥有什么,很可能是一个只与少数人有关的问题。
这种关系源于一个非常简单的立场。互联网是由代码和内容组成的,然而,除了编写代码和创造内容的人,其他人对代码和内容是没有所有权的。你认为你拥有一个软件、一段音乐、一本有声书、一个游戏角色、一个游戏资产、一辆虚拟汽车吗?在最好的情况下,你获得了使用这些物品的许可;在最坏的情况下,你可能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然而,矛盾的是,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在互联网上进行买卖;一项又一项的研究表明,拥有的价值仍然远远高于许可。这种“禀赋效应”解释了为什么营销人员和广告商如此不愿意使用“有限许可”或“许可”这样的表述。

什么是禀赋效应?

在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中,禀赋效应是一种发现,即人们更有可能保留和重视他们拥有的物品,而不是在他们不拥有该物品时获得同样的物品。这通常以两种方式进行说明。在一个估价范式中,人们为获得一件物品所付出的最大意愿通常低于他们在拥有该物品时愿意接受的最低金额,即使没有留恋的理由,或者即使该物品只是在几分钟前获得的。

在心理学、市场营销和组织行为学的实验中,当被随机分配到接受一件物品的人(“所有者”)比被随机分配到接受使用该物品做某些事情的权利的人(“控制者”)更积极地评价该物品时,禀赋效应也会实现,而这正是元宇宙需要面对的巨大悖论。

“拥有”是世界的主流,元宇宙将很难改变这一现状。但是,NFT 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