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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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 (地区) 监管动态 |
北京市网信办 | \ | 北京市网信办约谈处罚知乎网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知乎网负责人,针对知乎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 |
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知乎网 | \ |
2021.12.20 | \ |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 | \ | 哈啰出行等17款APP因隐私不合规被通报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7款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 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涉嫌隐私不合规; 1. App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未做匿名化处理,涉嫌隐私不合规; 1. App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涉嫌隐私不合规; 1. 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合理条件,涉嫌隐私不合规; 1. 未建立并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或超过承诺处理回复时限,涉嫌隐私不合规。 |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发现17款涉嫌隐私不合规的移动应用 | \ |
2021.12.15 | (地方) 立法动态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条例》分为8章50条,从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发展应用、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大数据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内容 |
新规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公布,明年2月1日起施行 | 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
在数据采集方面,《条例》规定采集数据应当向被采集者公开采集规则,明示采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采集者同意。凡能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政务部门不得重复采集。同时,为解决部门间数据壁垒、共享不充分等问题,《条例》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和暂不共享3种类型。凡列入暂不共享类公共数据的,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政策作为依据。
在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条例》明确应当优先开放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和需求度高的数据。公开数据分为普通开放和依申请开放两种类型。
在数据开发利用方面,《条例》规定,依法获取的各类数据经处理无法识别被采集者且不能复原的,可以交易、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开发利用。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获得的合法收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条例》规定,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活动,应当对所采集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或者匿名化处理,记录数据处理全流程,不得泄露或者篡改采集的个人信息。
《条例》还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和引导数据交易主体在依法设立的数据平台进行交易,加强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
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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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 监管动态 | 银保监会 | 《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 | 银保监会通报华夏银行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 有关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通报》显示涉及3方面,具体为: 一是违规查询个人客户交易信息。华夏银行未经客户授权,通过柜面非密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客户储蓄存款交易信息。 二是违规存储和传输个人客户信息,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华夏银行在公用互联网电脑、公用办公电脑中违规存储大量个人客户信息。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通过互联网邮箱向合作方传输个人客户信息,数据交互未实现全面系统控制。 三是违规使用个人客户信息。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向1.99万名已注销信用卡账户的客户致电营销保险产品,部分客户多次明确表示拒绝来电,该行仍持续向其电话营销。 |
银保监会通报:华夏银行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 | \ |
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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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 政策动态 | 最高检 | 《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二批)》 | 最高检发布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该批典型案例以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重点,着力反映企业合规流程、第三方机制的启动与运行、合规整改效果、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以及典型意义等。 |
最高检印发第二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附官方答记者问 | \ |
2021.12.14 | \ | 中消协 | 《50款App账号注销及自动化推荐退订测评报告》 | 中消协发布《50款APP账号注销及自动化推荐退订测评报告》 在是否可以顺利注销APP账号方面,50款APP中有20款APP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要问题为:一是未注明注销条件。二是注销条件设置不合理。三是注销流程设置不合理。四是经人工审核方可注销,但人工审核存在无人受理、承诺时限过长(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承诺时限不明的情况。五是无法通过APP直接注销。 在自动化推荐退订方面,50款APP中有5款APP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主要问题为:一是APP未向用户提供关闭自动化推荐的方式。二是APP内关闭自动化推荐的方式过于隐蔽。 网络约车类、餐饮外卖类在两项测评内容上存在问题的APP数量较多。 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中消协建议所有APP经营者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明示合理的注销条件、提供便捷的注销路径,保障用户顺利注销账号,同时设置便捷的自动化推荐退订方式,持续完善相关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
中消协发布《50款APP账号注销及自动化推荐退订测评报告》 | \ |
2021.12.14 | 监管动态 |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小鹏汽车违法采集43万张人脸信息被处罚 小鹏汽车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在2021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小鹏汽车违法采集43万张人脸信息被处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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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3 | 监管动态 | \ | \ | 多省市网信办开展2021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 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需要向各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送2021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近日,天津市,广东省,河北省等多省市网信办开展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 |
多省市网信办开展2021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 | \ |
2021.12.11 | 政策动态 | 中国信通院、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 《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 | 《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发布 报告以数据管理为主要维度对数字规则展开讨论,旨在对数字规则的研究提供参考,助力数字规则的演进和产业发展。 报告分为五个部分,阐述了数字规则的概念和特征,并分别从数宇化发展细分版块和数据管理两个维度进行展开,对数字规则进行分类说明;详细介绍了世界各国在政务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流通、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数字规则发展情况;从法规体系建设、数据收集管理、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应用规制、数据交易探索、跨境数据治理等维度;针对我国数字规则建设存在问题,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报告从顶层体制机制、法规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四点决策建议。 |
推荐报告 | 数字规则蓝皮报告(2021年) | \ |
2021.12.10 | (地区) 监管动态 |
\ | \ | 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等平台被约谈 江苏省消保委针对婚恋交友平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了专项调查,于2021年9月26日发布了《婚恋交友平台服务状况消费调查报告》,调查发现世纪佳缘、百合网(两家已合并为“百合佳缘”)、珍爱网、我主良缘等5家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退费规则不明确、宣传承诺不兑现、会员信息审核形同虚设等问题,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于2021年12月10日对五家平台进行了约谈,并详述了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
世纪佳缘、百合网、珍爱网等平台被约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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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 行业动态 | \ | \ | 网易云音乐、微博成新规后首批IPO企业 招股书披露数据安全风险 近日,网易云音乐、微博相继在港股上市,是新规出台后首批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其招股书均将网络安全审查与数据安全等相关内容列入风险因素,并说明自身数据安全相关工作。 在港股IPO并非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可以放松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无论是否跨境,均需要通过相关部门对数据安全的审查。 |
网易云音乐、微博成新规后首批IPO企业 招股书披露数据安全风险 | 如,网易云音乐在风险因素中提到,“我们须遵守与数据安全和隐私有关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在日后的融资活动中会否受网络安全审查的限制,抑或日后新颁布的规则或法规会否对我们构成额外合规要求。” 微博在“数据及技术系统风险管理”中提到,“我们实施了加强的数据安全措施和技术,采用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提供不同级别的数据保护,严格限制内部对用户数据的访问。” |
2021.12.9 | \ |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监测分析报告》 |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监测分析报告》发布 报告梳理了前期专项治理和平台监测中发现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总体状况。从依法治理、强制收集、超范围收集、知情同意、隐私政策、明示告知、SDK收集、账号注销、社会监督等9个方面进行态势分析和问题阐述。 二是工作建议。从鼓励示范应用、持续专项治理、关键环节把关、强化标准规范、完善投诉举报、加大宣传教育、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提出思路建议。 该报告为行业企业和全社会了解当前App个人信息安全形势提供了参考。同时,对广大App运营者以及应用商店、智能终端等平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水平起到了参考监督作用。 |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监测分析报告》发布 | \ |
2021.12.10 | (地方) 立法动态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 《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 湖南省人大常委出台《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该《条例》,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同时规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为湖南省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推动信息化发展提供保障。 《条例》共四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化促进和法律责任。 在网络安全方面,保护湖南省内重要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是条例的一大关注重点。条例提出对未列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信息系统,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明确保护措施包括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对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进行检测评估,组织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网络功能恢复提供技术支持等。 |
中国首部 |《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全文 | 《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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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 \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 工信部发布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21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情况通告主要内容: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 \ |
2021.12.7 | (地区) 监管动态 |
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 | 《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 | 北京市市场监管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组成课题组研究制定的《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正式发布。 《指引》阐述了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垄断行为的认定思路,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反垄断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指引》的总体特点如下: 1. 详细指导,强化合规意识 1. 以案释法,提高识别能力 1. 回应热点,准确研判风险 1. 预警提示,增强底线意识《指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框架《指引》在《反垄断法》框架基础上,由合规建设、合规重点、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配合调查、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组成。(二)合规重点 结合平台领域特点,合规重点是垄断协议(横向、纵向协议)和滥用支配地位行为。1、垄断协议。首先列举了经营者达成或实施横向、纵向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逐一进行风险提示和案例说明,其次强调可能存在被认定构成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风险,分析了轴辐协议和最惠国条款的反垄断执法考量因素,然后,对交换竞争性敏感信息进行提示,强调了平台经营者境外司法辖区需高度关注的风险点。 |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首先阐明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五个步骤;其次结合平台经济领域的行业特征以及动态竞争的特点,明确相关市场界定、认定或者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量因素;然后提示识别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归纳提炼了具有平台企业特性的垄断高发行为,并对高风险敏感行为进行案例或示例说明。
3、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目前是国家反垄断局职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查处的法定职权。对经营者集中程序性申报、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予以简要说明。
4、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和公平竞争审查。通过列举行政机关可能实施的行政性垄断行为,明确对涉及平台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强调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风险防范与合规义务。
5.程序规定。重点在配合调查、法律责任部分强调了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的风险防范和合规义务。
| 【附全文】《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年版)正式对外发布
新规 | 《北京市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2021版) | \ |
| 2021.12.7 | 监管动态 | 工信部 | \ | 工信部第三季度下架163款拒不整改APP
2021年第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国内主流手机应用商店的55万款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公开通报了601款APP存在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及强制、频繁、过度索权等问题,下架163款拒不整改的APP,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屏信息“关不掉”基本解决,“乱跳转”误导用户问题发现率大幅下降至1%。
另外,好省、荔支等17家企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中投诉处理及时率较低,目前已督促相关互联网企业抓紧提升处理及时率。
| 监管 | 工信部第三季度下架163款拒不整改APP
工信部:2021年第三季度下架163款拒不整改APP | \ |
| 12.9 | 监管动态 | 工信部 | 关于下架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 | 工信部下架106款侵害用户权益APP
11月3日,工信部针对APP超范围、高频次索取权限,非服务场景所必需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下载等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APP进行了公开通报。截至目前,尚有5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各通信管理局按照工信部部署,积极开展APP技术检测,截至目前尚有101款APP仍未完成整改。
工信部组织对上述共计106款APP进行下架。针对部分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APP,属地通信管理局应对APP运营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工信部下架豆瓣、唱吧等106款侵害用户权益APP | \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
(一)组织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整治力度;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
(四)扎实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二、电信用户投申诉情况
(一)电信服务申诉情况;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情况;
(三)垃圾信息投诉情况。
三、电信服务监管情况
(一)持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
(二)加大监督执法和信用监管力度;
(三)加强电信设备事中事后监管。
四、经营及消费提示
(一)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严格按照《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提升携号转网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擅自添加业务限制用户携号转网、故意阻碍用户携号转网等违规行为,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应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1〕292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形成服务提质与感知提升良性互动,积极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客服热线电话,在网站、APP等显著位置公示客服热线电话号码,切实维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
(三)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示各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依法处理个人信息;也提醒广大用户,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维护好个人信息权益。
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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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 行业动态 | \ | \ | 小红书被曝存在泄露未成年隐私及内容审核不严的问题 小红书回应称,报道中提及的部分内容,在平台此前的未成年专项回查中已经被处理。对于实名认证问题,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用户要求实名认证,包括新注册用户及发布笔记、评论用户均需绑定个人手机号,专业认证、带货用户需上传个人身份证。 |
被曝存在未成年人性暗示,小红书道歉 (qq.com) 晒生活还是隐私 未成年人短视频存隐患怎么管? |
小红书平台虽然没有实名认证的要求,但在用户协议中默认用户发送的内容已经经过监护人同意,此做法有将平台责任推卸给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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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 \ | \ | \ | 《人民日报海外版》就互联网链接屏蔽现象发文:回归”互联互通”,互联网不能任由巨头”设卡屏蔽” 互联互通是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让用户畅通、安全地使用互联网也是互联网行业必须努力的方向。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比拼的应该是科技水准、用户体验、管理水平等,若偏离赛道,在大筑“城墙”上比拼,无论是对企业自身还是对社会的创新氛围、经济活力,都有害无益。互联网平台解除屏蔽,才能真正展现实力,在更充分的竞争中不断精进技术、完善服务,促进形成良好的互联网发展环境。 |
人民日报海外版:回归”互联互通”,互联网不能任由巨头”设卡屏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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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 \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
| 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内容如下:《规划》在延续“十三五”规划关于大数据产业定义和内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数据要素价值。
6项重点任务包括:
一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二是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
三是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四是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
五是打造繁荣有序产业生态;
六是筑牢数据安全保障防线。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 《“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解读 (miit.gov.cn)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解读 (miit.gov.cn)
《“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解读 (miit.gov.cn) |
| 2021.11.29 | 行业动态 | \ | \ | 微信宣布开放外部链接
2021年11月29日,腾讯发布“关于《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的更新说明”。微信于即日起开始对外部链接管理措施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 1、在点对点聊天场景中将可直接访问外部链接;
- 2、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为贯彻安全底线原则,同时兼顾用户使用体验,将在群聊场景下试行开放电商类外部链接直接访问功能;
- 3、后续计划开发自主选择模式,为用户提供外链管理功能。
| 重磅!微信,将放开用户管理_场景 (sohu.com) | \ |
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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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 | (地方)立法动态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 《上海市数据条例》 | 上海市人大通过《上海市数据条例》,保护各类主体数据权益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上海市数据条例》,以促进数据利用和产业发展为基本定位,聚焦数据权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等三大环节。 条例共十章九十一条,包括数据权益保障、公共数据、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数据安全等内容,并设“浦东新区数据改革”“长三角区域数据合作”专章。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数据权益保障的条款也是该条例“硬核”内容,包括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人格权益,各类主体对数据的财产权益等。根据条例,上海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使用、加工等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定或者约定的财产权益,以及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有关数据创新活动取得的合法财产权益。条例设有“个人信息特别保护”专节,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作了规定。 对公共数据,即上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条例对其采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的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作了进一步优化,明确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之间共享公共数据,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数据条例》——数据财产和个人信息都要保护 | \ |
日期 | 动态类型 | 出台部门 | 文件名称 | 重点内容 | 原文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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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 (地区)监管动态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 《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试行)》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试行)》: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行为,为平台经营者划出合规底线 《指引》的主要内容 |
上海发布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 为“大数据杀熟”划合规“底线” | \ |
2021.11.17 | 行业动态 | \ | \ | 8家网盘企业签署公约:承诺为各类用户提供无差别速率服务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指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百度网盘、腾讯微云、天翼云盘、和彩云、阿里云盘、迅雷云盘、360安全云盘和网易网盘等首批8家网盘企业在京共同签署《个人网盘服务业务用户体验保障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承诺2021年内将推出“无差别速率”产品,为各类用户提供无差别的上传/下载速率服务。 |
8家网盘企业共同签署自律公约:承诺年内推出“无差别速率”产品 | \ |
2021.11.12 | 监管动态 |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分类方法》(征求意见稿) |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分类方法》(征求意见稿): (一)技术文件给出了预装应用程序的定义,将其范围限定在“终端出厂前安装”、“用户交互入口”、“可独立使用”内。从而排除了手机出厂后在销售渠道过程中被安装的应用程序,以及操作系统功能组件类等没有用户交互入口或无法独立使用的应用程序。 (二)技术文件将预装应用程序分为可卸载与不可卸载两类,给出了预装应用程序是否可作为不可卸载类的标准,明确给出了六种具体的不可卸载应用程序的功能范围,包括:保障移动智能终端接入移动通信网络的基本功能,即“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管理通讯录”;保障移动智能终端自身操作系统能够稳定正确运行的功能,即“系统设置”、“显示时间”;支撑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功能使用的功能,即“应用程序下载”。 (三)技术文件明确了实现同一功能的预装应用程序至多有一个可不被卸载,避免了实现同一功能的多款应用程序均被设置为不可卸载的情况。 |
\ | 征求意见阶段,截止2021年12月12日 《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分类方法》解读 坚持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依法促进移动智能终端预装不可卸载应用安全管理 |
-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不得实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对消费者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 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平台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开展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时,应当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证算法应用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交易机会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不得利用算法仅向消费者提供针对其个人特征选项的搜索结果。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不得利用算法通过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平台经营者应用算法向消费者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通过利用算法操纵中奖概率、中奖结果、中奖人员等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 不得利用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 不得利用算法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限制流量、干扰访问、干预显示内容、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 不得利用算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算法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实施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等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指引》对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活动提出了倡导性建议,推动平台经营者提升算法应用合规管理水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 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鼓励平台经营者将保护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纳入算法应用的考量因素。
-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类型、规模大小等,建立相适应的算法应用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算法应用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鼓励算法公开透明。鼓励平台经营者通过公开算法原理、目的意图、决策规则、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信息,提供算法应用结果解释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算法应用的理解。
-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等信息,受理并处理有关算法应用的投诉,及时回应和消除消费者疑虑。
- 建立消费者赔偿机制。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赔偿制度,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