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功能适用对象】在安徽省境内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非安徽省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直属检验机构(指省内行业自检机构、省内外企业性检验机构等,以下简称“其他检验机构”)。

【本功能作用】
1.其他检验机构通过本功能确认资质后,安徽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在线选择向其他检验机构提交检验申请;
2.其他检验机构完成检验后,可通过本系统在线更新受检设备的检验数据、检验报告等信息。

资质确认流程

1.其他检验机构登录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办事大厅→其他检验机构业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确认页面,填写本单位检验资质相关信息,上传资质证照,点击提交;
2.联系管理员0551-63356910,声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确认,管理员根据单位情况在线进行资质确认。
3.访问上述环节1页面可看到提示“资质已确认……”,现在可在本系统接收网上检验业务申请了。
注意:已进行过资质确认的检验检测单位,如遇换证、信息填错等情况可再次使用环节1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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