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1
1.1“十三五”发展成就…………………………………….. 1
1.2面临的问题………………………………………………….. 6
1.3发展机遇与挑战…………………………………………… 9
第二章 总体思路………………………………………………….. 10
2.1指导思想……………………………………………………. 10
2.2基本原则……………………………………………………. 11
2.3规划依据……………………………………………………. 14
2.4发展目标……………………………………………………. 15
第三章 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16
3.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 16
3.2层层递进,构建城镇发展新格局………………… 17
3.3中心集聚,打造沿汉江城镇群……………………. 20
3.4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增强城区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1
3.5打造美丽县城,以美丽县城为载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9
3.6.建设活力集镇,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36
3.7建设美丽乡村,以村为核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39
3.8全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逐步减少和消除城市病 40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工作….. 41
4.1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42
4.2历史城区保护传承……………………………………… 48
4.3历史地段保护传承……………………………………… 53
4.4历史建筑保护传承……………………………………… 54
第五章 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56
5.1发展智慧水务…………………………………………….. 57
5.2发展智慧道路…………………………………………….. 57
5.3发展智慧管网…………………………………………….. 58
5.4发展智慧环卫…………………………………………….. 59
5.5发展智慧燃气…………………………………………….. 59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0
6.1保障机制……………………………………………………. 60
6.2保障措施……………………………………………………. 62

附表:汉中市“十四五”城乡建设事业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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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

1.1“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市按照“做大中心城市,完善县级城市,培育大乡名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总体思路,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为目标,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发挥职能,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住房和城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城乡面貌显著改善。2019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1.96%。城乡和区域空间布局日益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新区强势崛起,城市名片逐步打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逐步补齐。

1.1.1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拉大城镇框架,拓展产业空间,提高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类城乡规划编制与研究工作,使全市城镇总体规划覆盖率达100%,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大幅提高,规划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作用逐步增强。

1.1.2城镇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城镇新区、基础设施、居民住房和工业、农业园区建设不断提速,城镇框架不断拉大,全市中心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面积已达约140平方公里,村镇建成区面积已达约120平方公里,产业、人口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96%。

1.1.3城乡建设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十三五”时期,我市紧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特色”三项重点工作,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完善设施、彰显特色”的发展思路,积极谋划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乡建设步伐,以点带面、优势互补的城乡融合发展态势逐渐形成。

1.1.4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理念创新转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城镇交通、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等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道路面积、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5、13.83和11.6平方米,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天然气使用率分别达到89.1%和81.0%。城市基础设施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约1000亿元,城市道路长度达到1036.85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3%和84%;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燃气普及率96%、人均道路面积13.8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2.24%,较“十二五”期末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已建成综合管廊8公里、建成“海绵城市”约35平方公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1.1.5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通过大力开展“四城联创”、汉江流域污染防治活动和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了城乡的卫生环境,提升了居民的文明程度。先后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

1.1.6重点镇建设有序推进

在小城镇建设中,紧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特色”三项重点工作,在全市152个建制镇中,重点加快25个省市级重点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同时积极发展一般镇,将其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引擎和城乡空间载体。
采取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等有力措施,有效促进了省市级重点镇的建设步伐。镇区面积扩大、基础设施功能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集镇人口聚集等方面都有了一个量的提高,质的飞跃。
十三五期间,省市级文化旅游名镇和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约240.51亿元,一批个性鲜明、带动力强的特色镇逐步凸显,以点带面、优势互补的城镇群逐渐形成。

1.1.7美丽乡村建设效果显著

我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按照“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县区为主、整合资源,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幸福乡村、魅力乡村”建设。一是按照“空间优化形态美、全域绿化生态美、村容整洁人居美、设施配套服务美、乡风文明和谐美、产业富民生活美”要求,高标准打造101个市级示范村,4个标杆村,目前已完成建设目标。二是以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为抓手,大力实施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发展乡村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农事体验等农业旅游产业,重点打造了20个旅游精品村。三是通过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打造了一批绿色生态文化景观节点和多层次、立体型、组合式绿色生态长廊,形成了10条整洁、秀美、通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风景线。四是按照梯次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美丽乡村建设社覆盖面,启动建设了800个清洁乡村、300个生态乡村、200个幸福乡村和20个魅力乡村,有力促进了农村环境、生活条件改善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五是扶持发展茶叶、柑橘、中药材、光伏发电等惠民特色产业,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现已发展农业特色产业1200余亩、安装光伏发电面板2.8万平方米。目前,全市有754个村建有特色产业基地和园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总数达到191个。
十三五以来,不断加大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绿化、卫生改厕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切实提升村庄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实施乡镇通村、干线公路就近连接建制村的道路工程和村内通组到户的道路硬化工程,提高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的硬化率和通畅率。二是一巩固和提升为重点,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城镇管网延伸,新建、改建集中供水,沿河道村庄水质处理、水质改善等工程,严格执行农村居民饮水国家卫生标准,有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三是积极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及自筹农网建设等工程,切实提供农村供电安全保障率、使用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使全市村庄供电使用可靠性达99.97%,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7%以上。对1302个村庄实施了电网升级改造。四是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村庄道路、交通干线、河堤等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村庄绿化水平大幅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1.1.8农村危房改造落到实处

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组织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手册》,全面总结和归纳了适应汉中农村实际的危房鉴定方法及常用的C级加固改造和D级翻建范例。认真开展危改等级鉴定,统一建立危改台账,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全面落实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
“十三五”时期,累计安排资金8.5亿元开展3.84万农户改造危房。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户一档。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成功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5个,市级示范村32个。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环境有较大改善。

1.2面临的问题

“十三五”取得了极大发展,但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2.1城市化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统筹发展任务仍然艰巨

虽然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城镇化建设虽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国、全省和周边地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截止2019年底,全国、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分别达到60.60%和59.43%,而我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仅为51.96%,分别比全国、全省发展水平低8.64和7.47个百分点。同时,我市户籍登记城镇化率为31.93%,比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低20.03个百分点,在市域内部存在明显的“半城镇化”和“异地城镇化”现象,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
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中心城区的建成区面积增长率和居住人口增长率不匹配,中心城区居住人口明显偏少,经济基础薄弱,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
县城和建制镇建设速度缓慢。县城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的有两个(勉县和城固),10万人以下的有8个(其中5万人以下4个),全市152个建制镇,镇区人口规模在3万人以上的有2个,1万人以上的有4个,1万人以下的占到总数的96.05%。多数集镇以传统的农村集市为主,集镇性质和发展方向不够清晰,产业结构雷同现象较严重,互补性弱,产业链不完整,难以有效发挥产业、人口的聚集和互补作用。
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城乡建设过于注重城市片区,给排水、道路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向乡镇延伸和拓展不够,倾斜不足,城乡统筹发展任务艰巨。

1.2.2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彰显不足

汉中虽然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但城镇建设缺乏特色意识、精品意识、资源保护和利用意识,对城镇建设中的历史遗迹、传统村落等保护不力,挖掘和利用有限,西汉三遗址、东关历史街区保护性开发严重滞后,城市人文公园、历史感知空间数量不足,城市区域风貌缺少管控,建筑特色参差各异,未形成集中效应,市内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景观、建筑和街区不多,导致乡土风情和特色文化的缺失和历史文化感知性不强,“汉风古韵”城市特色还需要深入打造。

1.2.3城市基础设施总量不足、部分设施标准不高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不够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仍然缺乏,交通拥堵、停车难、雨污分流不彻底、内涝多等“城市病”依然存在,公共厕所等设施配置不到位,地下管网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管廊建设、给排水设施建设、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供气设施改善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不足。

1.2.4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仍有欠账

小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体系单一,支撑能力弱,导致持续投入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环境改造、旅游项目等物质建设的成本巨大,但是收益偏低。小城镇基础面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仍然需要大量工作,厕所、污水管网、垃圾清运等基础问题解决不彻底,资金缺乏,推进慢。

1.3发展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三“新”叠加重要战略机遇期,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国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重塑竞争新优势、确保“十四五”发展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
汉中正处于多重战略机遇叠加的城镇化发展期,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内国际双循环、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大力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助于拓展投资空间、全面促进消费,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对于汉中参与区域及国内大循环意义重大。当前,西安、成都、重庆等中心城市正加速内聚发展,汉中需谨防因动能不足而致“被边缘化”。
综合来看,汉中正处在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大力推进城乡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型堿镇化战略,要积极主动参与区域及国内大循环,顺势而为,逆势而上,善于化危为机,着眼内需挖潜,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第二章 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随着汉江生态经济带、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汉中市城乡建设迎来了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四个在汉中”品牌打造要求,汉中市在促进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需要完成的重大任务。

2.1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五个扎实”和“五项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生融合”发展为特色,以建设“生态经济强市”为支撑,以建设“幸福宜居名市”为目的,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及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民生普惠发展路径,全力打造“六个中心”,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培育发展“四个在汉中”增长新动能,以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产业体系、外部空间、城乡关系、民生福祉。全面开启汉中建设社会主义势代化新征程,戮力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弄潮儿,奋力谱写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新篇章,为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迈出关键的第一步。

2.2基本原则

2.2.1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原则

立足“两山两江”生态本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绿色循环发展道路,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统筹解决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问题,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绿色优先、集约节约、高效便捷、特色彰显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建设绿色城市,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大力强化建筑节能。建设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低碳生态城市。推进城市修补、城乡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强城市、乡村的活力和宜居性。

2.2.2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

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化“放管服投融资”、国企国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政府主动服务、全方位服务意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补齐民营经济发展短板,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2.3城市和乡村统筹发展原则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圃绕建立“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城—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为支撑的新型城镇体系,全力构建“一核、两翼、六极、多点”的新型城镇空间布局,通过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加快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促进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护、一体化运营。

2.2.4以强化基础来提升城乡承载力原则

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环境建设,加快完善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城镇防灾减灾能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乡安全。

2.2.5以人为本的内涵发展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推进城市片区旧城更新,塑造地方特色,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抓住反向“归田”的机遇,以城乡融合促进乡村地区振兴。通过建设服务功能完善、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系统,以“山、水、城、乡、人”的和谐统一,保障“四个在汉中”品牌打造目标顺利实现。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着眼提升旧城区辐射带动能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积极探索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治理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瞄准供排水、绿化等城市建设中的短板弱项,瞄准断头路、积水点等人民群众急切盼望解决的难事、急事,科学谋划、精心布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厚培城市底蕴,推动城市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用绣花功夫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绘就一座城市的锦绣图画,提升城市宜居度和群众幸福感。

2.2.6创新机制、完善治理原则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行业配套法规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并抓紧对已发布的建设事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修订,严格坚持依法管理,加快建立行业信息公开体系,推动管理规范化、治理体系现代化。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2.3规划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十四五规划编制纲要》
—《陕西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汉中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纲要》
—《汉中市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中共汉中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定》
—《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汉中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指南》
—《汉中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
—《汉中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汉中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年鉴(2019)》
—《2020年汉中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4发展目标

为贯彻落实汉中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的的主要目标如下:
不断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层层递进构建城乡发展的新格局;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增强城区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做强县城,实现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做强镇村,以镇带村,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系统化全面打造“全域大花园”。
中心城区按照“补短板、提质量、强服务”总体思路,以精细化建设为手段,合理扩增城市规模以达到城市用地扩张规模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相协调、科学有序实施“四网一风貌”(路网、管网、水网、绿网、城市风貌)建设,弥补交通拥堵、雨污分流、城市内涝、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凸显城市历史文化,打造整洁、美丽、精致的城市空间环境,建设汉中公园城市,支撑“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十四五城乡建设主要发展目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期末 “十四五”期末(规划) 属性
城市建设(中心城区及县城)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1.96 58 预期性
城市建设投资 亿元 1000 1600 预期性
城市道路伸展长度 公里 1037 ≥1320 预期性
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平方米/人 12.5 ≥15 预期性
绿化覆盖率 % 38 城市≥43% 县城≥38.5% 约束性
绿地率 % 33 城市≥38% 县城≥33% 约束性
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0.5 城市≥14.5 县城≥13 约束性
城镇燃气普及率 % 80 95 预期性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8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0 35 约束性
重点镇 39 50 预期性
村镇
建设
村镇建设投入 亿元 120 250 预期性
镇区道路硬化率 % 90 95 预期性
镇区人均道路面积 平方米 8.5 9.5 预期性
镇区供水普及率 % 90 100 预期性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60 预期性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15 25 约束性
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60 90 预期性
镇区燃气供给率 % 30 60 预期性
村庄垃圾处理率 % 40 80 预期性
镇区绿化覆盖率 % 30 35 预期性
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6 8 预期性

第三章 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3.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

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表现尤为突出,急需推动城镇和乡村同步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及给排水、燃气、人防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供水、污水、燃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推进城镇公共设施网络和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从镇域层面统筹安排村镇建设,完善镇区详细规划,推进重点镇建设和特色镇发展,打造乡村地带集聚中心。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编制实用型村庄规划,统筹人居环境整治与产业活力激发、治理体系建设、乡土文化传承,着力打造具有地方魅力的特色建筑和村庄。

3.2层层递进,构建城镇发展新格局

依托主体产业区、汉江沿线和主要交通干线,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县级城市为节点、特色名镇为依托、美丽乡村为支撑的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培育两个市域副中心。按照中、省镇村行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稳步推进“撤村并镇”工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
着力形成“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城—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为支撑的“区域中心城市”的新型城镇体系,最终形成1个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6个县级城市、42个较大规模镇、110个一般镇与500个美丽乡村为主的以“一核两翼六极多点”为主体中心城区的城镇体系框架。
城乡聚落等级结构规划表

中心城市1个(150万人):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汉台区及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各类要素集聚的核心地区,辐射带动全市城乡发展。推动城固撤县设区,南郑区、城固县与汉台区共同形成汉中中心城市核心区。
副中心城市2个:西乡县(20万人)和勉县(25万人)。
县城6个(≤20万人):洋县、略阳县、宁强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作为各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条件优越,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县域人口的主要集聚地,辐射带动全县城乡发展。
较大规模镇42个(1—5万人):大河坎镇、新浦镇、杨河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大安镇、郭镇、渔渡镇、江口镇、铺镇、新集镇、梁山镇、柳林镇、谢村镇、沙河镇、接官亭镇、河东店镇、五乡镇、圣水镇、青树镇、黎坪镇、上元观镇、原公镇、桔园镇、华阳镇、龙亭镇、堰口镇、骆家坝镇、武侯镇、青木川镇、黎坝镇、留侯镇、二里镇、天明镇、磨子桥镇、马畅镇、高川镇、周家山镇、新街子镇、黑河镇、兴隆镇、西岔河镇。
一般镇110个(<1万人)


汉中市十四五城乡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等级 个数 人口规模 名称(人口规模)
一级 中心城市 1 150 汉中市中心城区(汉台、南郑、城固)(150)
二级 副中心城市 2 20-25 西乡(20)、勉县(25)
三级 县城 6 2—20 洋县(15)、略阳县(8)、宁强县(8)、镇巴县(10)、留坝县(3)、佛坪县(2)
四级 较大规模镇 42 1—5 大河坎镇、新浦镇、杨河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大安镇、郭镇、渔渡镇、江口镇、铺镇、新集镇、梁山镇、柳林镇、谢村镇、沙河镇、接官亭镇、河东店镇、五乡镇、圣水镇、青树镇、黎坪镇、上元观镇、原公镇、桔园镇、华阳镇、龙亭镇、堰口镇、骆家坝镇、武侯镇、青木川镇、黎坝镇、留侯镇、二里镇、天明镇、磨子桥镇、马畅镇、高川镇、周家山镇、新街子镇、黑河镇、兴隆镇、西岔河镇
五级 一般镇 110 <1
六级 美丽乡村(500)


汉中市城乡职能结构规划

等级 名称 职能类型 发展类型 发展定位
中心
城市
汉中市中心城区 综合型 综合型 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核心区,“三生融合”发展示范区,幸福产业集聚区。
副中心
城市
西乡县 综合型 适度扩展型 中国著名茶乡,汉中东南部区域中心小城市,以发展旅游、休闲度假、生态经济为主,历史文化悠久的山水园林城市。
勉 县 综合型 适度扩展型 陕西省现代材料示范基地,陕甘川毗临地区康养示范区和三国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
县城 洋 县 综合型 适度扩展型 世界珍稀动物朱鹮之乡,陕西省重要的有机食品产业基地,以发展文化旅游、养生养老为主的滨水生态城市
宁强县 综合型 控制规模型 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县,汉江源头幸福宜居名县,中国最美文化旅游名县。
略阳县 综合型 疏解限制型 陕陇交界处的区域商贸中心,全省绿色循环发展示范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版。
镇巴县 综合型 控制规模型 汉中循环经济示范区,大生态旅游的重要承接地,以农副林特产业为主的小城市。
留坝县 综合型 疏解限制型 集休闲、度假、商务为一体的大秦岭度假旅游服务中心。
佛坪县 综合型 控制规模型 以生态旅游和绿色产业为主的精美、宜居、和谐的山水家园。
重点镇 疏解县城发展压力,承担县域副中心职能的综合型城镇及具有较大经济发展潜力的特色、新型城镇。
一般镇 农贸、工贸、商贸、旅游服务等各种类型小城镇。

优化城镇布局,最终形成“两山两水三圈层、一核两翼一带三辐射”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两山:秦岭、巴山。
两水:汉江、嘉陵江。
三圈层:中部盆地区、两侧低山丘陵区、南北高山区。
一核:中心城市核心区,包括汉台、南郑、城固。
两翼:勉县、西乡两大城市副中心,构成中心城市东西两翼。
一带:在市域内依托汉江沿线城镇群形成的东联安康、西安,西系成都的城乡发展主轴带。
三辐射:沿十天高速公路略阳方向的西北向辐射轴,沿宝巴高速公路留坝方向的北向辐射轴,沿十天高速、包茂引线西乡、镇巴方向的东南向辐射轴。

3.3中心集聚,打造沿汉江城镇群

中部盆地区沿汉江自东向西培育五个城镇发展集群。每个集群以县城或中心城市为区域增长集核,辐射带动周边小城镇,共同形成一个城镇功能组团。城镇集群的形成将有效的扩展沿江城镇带,增强区域核心的辐射能力。由五大城镇集群组团共同形成有机的、关联性强的沿江生态开敞空间及组团之间的生态廊道,将成为汉中市城镇发展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的坚实基础。

五个城镇组团集群自西向东依次是:宁强组团、勉县组团、中心组团、洋县组团和西乡组团。

各组团在发展内涵上实现差异协同,错位发展。各组团之间、组团内的各个城镇之间构建协同发展关系。最终引导汉中市核心的沿江地区形成共进共荣的发展格局。

3.4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增强城区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中心城区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四个在汉中”为总抓手,坚持“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和秦巴山片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由“双百城市”到“山水大汉中”的蜕变,通过“提升区域地位、扩大城市规模、完善服务功能、塑造城市特色”的发展策略,在市域中部形成由中心城区(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与勉县、西乡县组成的一核两翼形态的“山水大汉中”公园城市区域。
拉大城市骨架,塑造城市空间形态,彰显现代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宜居品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应体现“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总要求,依托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以“精细化”的管控思维,加快完成新一轮城市更新、雨污分流、园林绿化等各类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完善,消除规划管控盲区,通过科学完善的规划体系将公园城市理念贯穿于城市功能区布局、城市格局优化、城市项目建设中,构建公园城市规划,加强规划和城市设计对建筑形态、风貌的管控,以城市总体形象定位和区段形象定位为基础,加快旧城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彰显城市特色,增强中心城区对人口的吸引力。
汉中市十四五中心城区主要发展目标

指标名称 “十四五”期末(规划) 属性
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 ≥8.5公里/平方公里 预期性
建成区绿地率 ≥38% 约束性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 约束性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4.5平方米 约束性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5% 约束性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9.99% 预期性
城市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空间比例 ≥30% 预期性

3.4.1畅通城市道路,加快建立完善的交通体系

立足充分发挥交通枢纽交通功能和区域产业优势,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目标及“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支撑体系,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引擎,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打造“东西南北中”五大交通枢纽,以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开拓大市场、大市场催生大商圈,加快形成立体化交通枢纽、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和商贸中心。“东西南北中”五大交通枢纽分别位于城固县柳林镇、勉县火车站、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褒河物流园区、汉中市中心城区。
城市对外联络及城市内部路网方面针对“外网不畅、内网拥堵”的交通短板,对外扩展城市出入通道,增强城际区域联系,对内加快打通主要断头路、优化疏通城市支路。
对外方面,向东建设机场快速干道,加快打通汉宁路、金华路、紫柏路等城市干道,扩展东部出入通道,增强城市同机场、西汉高速东引道、108国道、316国道衔接连通性,有序分流城东出入口车辆,解决兴汉路、东一环交通拥堵问题,为实现汉台、南郑与城固的一体化提供交通联络条件。向北,建成龙江南路、兴元路、博望大道等城市主干道,打通七大跨铁路通道,促进铁路南北区域紧密联系,协同发展。向西,打通金牛路、西一环南段、褒斜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进一步完善龙岗片区路网,建成龙岗大道和西汉高速龙岗互通立交,带动龙岗区快速发展,促进汉南一体融合发展。向南,建设南团跨汉江过江设施,打通圣水路,建设南二环路,开辟西汉高速城南出入口,带动大河坎巴山北麓发展。形成主次干道通行为主、城市支路调剂为辅,外通内畅的城市交通格局。
城市内部路网方面,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快完善和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全面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提高城市支路路网密度,形成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城市内部“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与绿道绿廊同步推进自行车和步行道慢行系统建设。
做好续建项目的收尾和新建项目的开工工作,对每个工程严格制订施工表,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落地完成。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原则上同步建设地下管线工程,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改造、地下空间开发,统筹实施地下管廊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完善停车场配建。适时、动态地细化完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提高配建停车标准的合理性。大力推进智慧停车等新型停车设施建设。编制停车设施布局规划,在重点区域建设一批社会公用停车设施。

3.4.2完善城市管网,优化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管理

组织编制符合新的城市开发边界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新编或修编各片区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形成科学完善的涵盖整个城市的地下管网体系蓝图,为城市地下空间及管网建设提供依据。
扩大城区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新建城区、扩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污水截留、收集纳管;进一步加强城区支管、毛细管等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
“十四五”期间大力进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针对内涝产生的原因,根据汉中市城市地形地貌特点、雨水流向等要素,方案采取“蓄排并用、外水截留外排,内水分流排放”的排涝总体方案,建成以排洪沟渠、雨水管网、挡洪节制闸与泵站相结合的排涝工程体系。一方面利用城市湿地、公园、湖泊、下凹式绿地,作为临时雨水调蓄空间,设置雨水调蓄专用设施,减少城市雨水外排量。改造建设透水性地面、透水性广场、透水性停车场,增加雨水渗透量,达到涵养地下水,减少雨水径流的作用。努力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达到减小城市径流量,削减洪峰量,同时可实现增加城市水源补给,美化与清洁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小气候,降低地面沉降量,减少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投资的作用。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建设,逐步完成兴汉路、南一环等24条道路合流管道改造,埋设东排渠、西排渠等城市排洪渠截污管线,建立完善的城市雨污排放体系。
加快推进长林水源地、南郑区城市供水水源地、兴汉新区供水调压站建成投用,实现铁路南北供水管网多点贯通,形成城市供水大环网,逐步报废城市东西现状水源井,避免水源井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制约。
“十四五”期间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建成天然气供气东、西环线和应急储气调峰项目,实现中心城市燃气管网互通,保障12.66万/小时用气高峰供应量,形成年用气量5%的储气调峰能力。
加快实施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一期项目,建成滨江新区、大河坎、铺镇、兴汉新区四所热源站和76.86公里供热管网,形成主支管网配套的热力供应结构,满足2000万平方米供热需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加快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建设。加强城市空间的立体化利用,促进地下空间成网成片,实现地下与地上空间、相邻地下工程、地下步行街等节点联通;提高地下工程安全性,注重平战结合,完善地下空间信息化管理,建立集审核、更新等功能的地下空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结合旧城更新、河道治理、道路整治,适当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工程,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综合管廊建设力度,逐步形成连片示范、覆盖成网的管廊体系。

3.4.3做美城市水网绿网,建设大公园城市样板

力争完成以“一江、三河、三水系”(汉江、褒河、濂水河、冷水河、城市水网体系、蓄排水网络体系和城市水文化和水景观体系)为核心的城市水网净化建设。
全面解决混流水体直排的基础上,基本建成汉江,褒河、冷水河、濂水河为主框架的城区段河流湿地和江岸公园。在全面完成城市排水设施普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原有水系的恢复和完善,完成铁路以南东西两大排洪体系及大河坎濂泉路、龙岗路排洪渠截污改造,彻底消除黑臭水体易发隐患,逐段还清渠道水质,实现老城区渠道水系净化和水生态还原,同时可以成为地表径流排涝途径和载体。严控新区城市蓝线,完成兴元新区水系(兴元湖、汉源湖)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水文化水景观;有序实施城东新区、龙岗新区沟渠生态水系工程,建设东来湖雨水公园调蓄设施,初步建立景观化的城市蓄洪排洪体系,不断增强城市防大汛的基础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融入城市相关规划当中,把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开展区域整体治理。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汉中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指标管控平台。“十四五”期间,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对海绵城市试点区进行重点建设。保留现状所有湖泊、池塘等天然蓄水池,拓宽河道,增加天然水域面积,利用调蓄的雨水进行试点城市的绿化、道路浇撒、消防等用途,替代城市的市政用水。
“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公园城市市域大环境绿地系统的“五带、四线、五区、四河、二环”。五带,即由阳安铁路、成西铁路客运专线、十天高速、宝巴高速、西汉高速两侧的防护绿带,使其成为城市与外围空间连通的绿色长廊。四线,即由汉中至褒河石门水库风景区、至城固(108国道)、至天台山—哑姑山风景区、至南湖—红寺湖风景区公路两侧的道路绿化,形成四条绿线,为城市内部网络绿化骨架。五区,即五个风景区:石门水库风景区、天台山—哑姑山风景区、南湖—红寺湖风景区、梁山风景区、汉山风景区,通过五个风景区的绿化建设,使汉中城市中心区处于优美的绿色怀抱之中,为城市提供游、赏、居、憩、养的场所。四河,即沿汉江、濂水河、冷水河和褒河四条河城区段两岸的带状防护绿地,形成江林相绕,水林一体的绿地景观,体现汉中绿地系统“汉、绿、水”的特色。二环,即建设环城市旅游度假带和汉中盆地边缘地带的丘陵高山防护林带。
提升公园城市园林绿化品质。加强休闲游乐园、文化主题公园、慢行绿道系统等规划建设,丰富公园品种,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公园、城市绿道。结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大力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和拆后地块复绿等增绿行动,建设一批口袋公园、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确保城市公园绿地数量和品质双增长。结合城市水网建设大力打造滨水绿色休闲游憩体系,开展一江两岸绿化提升,建成龙岗生态文化公园及冷水河、濂水河两岸绿化带,随同城市排洪渠改造,同步建设沿渠生态护堤和亲水绿带,实现城市有水皆有绿,打造水灵城市。环绕两条铁路、三条高速沿线,建设防护林带工程,打造外围交通绿色窗口,同时高品质建设兴汉新区、龙岗区域、城东新区城市道路附属绿化,增大绿化覆盖面积。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中,大力推进社区绿化公园、街头绿地,提升新区品质,实现出门有绿。依托城郊公园、历史遗址景点,结合乡村振兴创新推进城市绿道建设。
围绕水、路、园建设宜游宜景的城市绿网,十四五期间实现建成区绿地率大于等于38%、绿化覆盖率大于等于43%、人均公园绿地大于等于14.5平方米的建设目标。

3.5打造美丽县城,以美丽县城为载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3.5.1依据县城差异特点,明确县城建设方向
按照“一核、两翼、六极、多点”城镇布局体系,突出美丽县城建设“一县一策”导向,围绕产业布局、自然禀赋、人文历史,精准定位县城功能,加快编制县城城市更新规划,明确县城城市更新的方向和重点,精细化开展县城项目设计,挖掘优势资源,因地制宜指导县城开展城市修补、历史风貌、乡土文化、建筑风貌和生态宜居元素的研究,科学有序实施风貌保护,打造风格突出、各具特色的新型县城形态。
3.5.2围绕绿色低碳主题,加强县城建设管控
按照“可进一步提高标准,但不能降低底线”的原则,结合县城共性特征、个性差异制定各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实施方案,从建筑强度控制、绿色节能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人性化公共环境营造等方面全面加强县城建设管控,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各类县城更新,加快建设完善各类县城建设专项规划、片区控规,科学布局县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控开发强度和密度,补齐县城短板,切实将绿色低碳理念贯彻至县城建设各方面。

3.5.2.1严守县城建设安全底线。

县城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县城建设安全底线要求。县城新建建筑应选择在安全、适宜的地段进行建设,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的区域以及矿山采空区等,并做好防灾安全论证。加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建设,畅通行洪通道,留足蓄滞洪空间,完善非工程措施体系,提高洪涝风险防控能力。

3.5.2.2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

打造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的县城建筑空间体系。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应控制在0.6至0.8。

3.5.2.3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

县城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加强50米以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平面设计等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3.5.2.4县城建设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县城建设应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护修复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度,不得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开发建设房屋。县城绿化美化主要采用乡土植物,实现县城风貌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生态系统、农林牧业景观有机融合。充分借助自然条件,推进县城内生态绿道和绿色游憩空间等建设。

3.5.2.5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

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节水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推进老旧小区节能节水改造和功能提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推动区域清洁供热,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3.5.2.6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

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合本地特点,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方式为主,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倡导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布局方式,统筹县城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布局,因地制宜布置分布式能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减少输配管线建设和运行成本,并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构建县城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推广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智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应用,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推广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加强配电网、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3.5.2.7加强县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保护传承县城历史文化和风貌,保存传统街区整体格局和原有街巷网络。不拆历史建筑、不破坏历史环境,保护好古树名木。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历史水系确定工作,及时认定公布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城片区、建筑和水利工程,实施挂牌测绘建档,明确保护管理要求,确保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及时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保护,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促进文物开放利用。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供水、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和维护。县城建设发展应注意避让大型古遗址古墓葬。

3.5.2.8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系统

打造适宜步行的县城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网络。打通步行道断头道路,连接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清理违法占道行为,提高道路通达性。完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养护,确保步行道通行安全。鼓励县城建设连续安全的自行车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3.5.2.9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

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鼓励在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建设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间。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因地制宜采取防噪声措施。

3.5.2.10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

要合理确定县城居住区规模,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配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探索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加强社区绿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公共活动空间场所建设,打造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3.5.3加快弥补设施短板,提升县城发展能力
持续开展县城“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加快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排水防涝补短板工作,加快完成县城排水管网普查、建立覆盖各县城的GIS排水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大力开展排水设施问题治理,实现县城排水主次干管贯通,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隐患;建立完善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城市防汛工作体系,推进排水防涝建设,逐步消除县城内涝点;加快实施城乡供水提升改造、集中供热暖民工程,推动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增强县城要素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生活宜居度。
3.5.4积极利用市场要素,更新建设管理方式
按照“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原则,积极引入企业开展民俗改造和老街经营包装,提升县城休闲旅居韵味和品位;探索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对外开放,提高公共使用效率;通过“政企合作、购买服务”,加快实现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社会化、高效化,为持续呵护县城“美丽面貌”提供长效保障。
3.5.5推行县城的产城融合发展
县城的产城融合的最终导向是建设以研发创新为核心能力、现代化、可持续、生态宜居的产业新城,达到职住平衡。其核心任务是:在产业升级方面以研发创新为向导;在空间布局方面以产业、居住及服务的平衡为核心;在服务设施设置方面以多元化、网格型为目标;在生态景观方面以环保、生态和人文为蓝图;在道路交通建设方面以立体交通、绿色交通为骨架。
3.5.6加强县城水源地建设工作
通过制定专项水源地保护规划,加强各县近中远期水源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大力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及设施,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机制,逐步淘汰城市规划建设区的水源地,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十四五”期间,县城水源地方面重点新建和续建城固焦岩水库、南郑云河水库,大力推进勉县玉带河水库前期工作,建设一批综合利用的中小型水源工程,缓解各县工程性缺水矛盾。对城固、勉县、洋县、西乡等9县区城市供水设施进行提升及完善,扩大城供水规模,满足用水要求。

在“十四五”期间,洋县、宁强县、城固县、勉县、西乡县重点加快县城内老城区的改造更新,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宁强县城、镇巴县城重点加强地方民族特色县城建设,在县城的各项建设中融入特有的地方民族特色优势资源,将名族特色文化融入到城市建设中。留坝县、佛坪县、略阳县、镇巴县、宁强县等山区县城在“十四五”期间要结合山地地形重点实施防洪排涝建设工程,全面消除县城内的内涝点。

3.6.建设活力集镇,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以“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为抓手,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集镇服务功能。加快集镇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停车场、市场、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加快城镇老旧城区改造,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统筹安排水、电、气等城镇地下管线,稳步推进集镇地下空间建设;加强集镇水源地保护、供水设施改造和防洪、抗震、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集镇污水提质增效、雨污分流、排水防涝补短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停车设施。统筹布局和加快建设标准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设施;支持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全民化。

3.6.1加强示范镇建设

“十四五”期间,在资源条件、区位特征分析基础上,精准分析“四个在汉中”涉及人群的内在需求,进一步明确重点镇的职能定位和优势产业,以“突出特色、错位发展、集聚提升”为思路,以促进产城融合,实现“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空间匹配。紧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特色”三个重点,积极谋划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柳林、武乡等省级重点示范镇,以及青木川、华阳、侯镇等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提高省级“两镇”及河东店、圣水镇、桔园镇、龙亭、堰口等市级“两镇”建设投资力度,形成以27个省市级“两镇”为引领的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3.6.1.1通过示范引领,促进产城融合

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营销”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以“产业链—集群化”引导同类和关联企业、项目集中布局,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塑造“产业强、特色浓、乡愁丰”的魅力小镇。通过特色鲜明的小镇,促进一二三产在重点镇域空间的融合,实现“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空间匹配。

3.6.1.2加大投入促进示范镇发展

紧紧围绕示范镇建设目标,加快产业提升类项目建设,激发小城镇产业活力。促进重点镇与区域大交通、国道省道的衔接,加快市政道路、管网、停车场、电力、通讯、燃气、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公用照明、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供应保障。加强卫生院、幼儿园及学校、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休闲广场、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重点建设镇发展引导

类型 镇名 引导策略
文化旅游型 河东店镇、五乡镇、圣水镇、青树镇、黎坪镇、上元观镇、原公镇、桔园镇、华阳镇、龙亭镇、堰口镇、骆家坝镇、武侯镇、青木川镇、黎坝镇、留侯镇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主要发展文化旅游服务业,发挥旅游服务示范带动作用
农副产品加工型 二里镇、天明镇、磨子桥镇、马畅镇、高川镇、周家山镇、新街子镇、黑河镇、兴隆镇、西岔河镇 依托农业资源优势,主要发展特色化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业,走“特色化-集群化-品牌化-基地化”的发展道路,发挥农业产业化的示范带动效应
绿色工业型 铺镇、新集镇、梁山镇、柳林镇、谢村镇、沙河镇、接官亭镇 科学规划生产和生活空间,以产业园区依托,主要发展高端装备、现代材料、新能源和绿色食药等产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商贸服务型 大河坎镇、新浦镇、杨河镇、阳平关镇、代家坝镇、大安镇、郭镇、渔渡镇、江口镇 发挥区位优势、主要发展商贸流通业,传承发展农村集市,扩大商贸服务范围,完善商贸服务功能,打造区域性农产品、小商贸、轻工产品集散地和区域商贸中心

3.6.2稳定推进一般镇建设

首先提升集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美丽宜居小城镇。规划至“十四五”期末,建制镇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5%以上,供水普及率达到100%,铺设排水管线或沟渠,配置适用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污水收集率达到60%,垃圾处理率55%,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升。
其次加大产业提升类项目供给,提升小城镇产业支撑能力,促进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的集聚。

3.7建设美丽乡村,以村为核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大力推动村镇建设,辐射广袤乡村,实现优势互补,助推乡村振兴。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完善设施、彰显特色”的发展思路,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全覆盖行动,在全市94.7万农户住房安全已全面保障的基础上,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切入点,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巩固农村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改善乡村面貌,促进产镇、产村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有序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步伐。
严格落实“十镇优秀、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要求,抓好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垃圾治理试点村以及传统村落建设,共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做好农房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全面推进教育、商业、办公、住宅等房屋隐患排查整治进度,发现房屋隐患及时组织鉴定、修缮改造。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大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后续帮扶工作力。

3.8全域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逐步减少和消除城市病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从粗放型外延型发展转向集约型内涵式发展,积极探索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治理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瞄准供排水、绿化等城市建设中的短板弱项,瞄准断头路、积水点等人民群众急切盼望解决的难事、急事。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忌大拆大建的建设方式,充分调研、科学谋划,合理划分不同改造类型的城市更新单元。将城市建设重点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逐步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促进资本、土地等要素根据市场规律和国家发展需求进行优化再配置,从源头上促进经济和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四章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工作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汉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期间,以始于宋、完善与明清的汉中古城为核心,在整个汉中市域形成“汉中古城保护传承”为核心、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背景两大层级,包含秦巴山区——汉中盆地——山水城市——历史城区四个空间层次的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层次框架。加快认定公布各类保护对象,及时对各类保护对象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做好保护传承工作。

1、汉中古城保护传承:
(1)历史城区层次——重点
即南宋始建、明清整修并延续至今的汉中古城范围,是汉中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
(2)山水城市(中心城区)层次
即与汉中历史城区关系密切的周边山水形胜格局。包括汉山、梁山、天台山、石门等。
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1)汉中盆地层次——重点
汉中盆地是汉中历史文化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是汉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中心圈域。
(2)秦巴山区层次
即汉中市域“秦巴山区生态基底与秦蜀古道遗产保护”圈域,是汉中的生态基底。通过秦蜀古道和汉江文化线路串联秦巴山区范围内的历史村镇,建立整体的保护传承和展示利用体系。

4.1市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汉中市域总体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分为“汉中盆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秦巴山区生态基底与秦蜀古道遗产保护传承”两大圈域,突出汉中古城及中心城区的核心地位,通过秦蜀古道和汉江水系作为历史上人类活动的线路交错穿越其间,成为串联历史人文的线索。

4.1.1山水空间保护传承

保护传承汉中范围内的汉江水系,包括源于秦岭南坡的沮水、褒河、湑水河、酉水河等北岸支流,以及源于大巴山北坡的玉带河、漾家河、冷水河、南沙河、牧马河等南岸支流。
水系保护传承坚持“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闸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保护景观生态水系”的总体思路,坚持以水源地为重点,因地制宜,划定水源保护区;城区段河流两岸应建设不小于30米宽的绿化带,为市民提供休闲、运动、游憩的开敞性亲水空间;加强湿地公园建设,改善区域水环境。
严格保护山体地形地貌的完整性,保护和培育山地植被;严格控制山体周边和山坡地带建设,规范旅游和建设开发等活动,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建设,重点保护传承自然山体中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地貌条件和历史遗迹的周边环境。发展山区林业,改善生态环境,适当推行封山育林措施,保护山林生态景观环境。
重视自然生态与文化遗产的双重价值,构建国家公园保护体系,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中反映汉中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根据文化遗产的类型确定其保护传承区划和保护传承措施,避免过度旅游活动对文化遗产带来不良影响。
构建汉中国家公园体系:“十四五”期间,促进定军山、紫柏山申报建设国家公园;促进汉中天坑群申报建设国家公园;推进汉中天坑增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拓展;参与构建秦岭中央国家公园。
重点保护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保护森林公园10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保护省级风景名胜区7处;保护水利风景区4处,其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处。同时加强保护未划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名单的其他生态基底。

4.1.2文化线路保护传承

汉中市域内的文化线路主要有秦蜀古道文化线路和汉水文化线路。
秦蜀古道文化线路包括子午道、傥骆道、褒斜道、陈仓道、金牛道、米仓道、荔枝道七条主线,以及附属于泰蜀古道主线的连云道、祁山道等支线。
汉水是中国最古老的大河之一,汉水文化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贡献可以追溯到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是汉水流域人民有史以来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融巴蜀文化、荆楚文化、中原文化、秦文化等多边文化为一体,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区域性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秦蜀古道主要保护传承内容包括:通过历史文献研究、考古勘探以及现代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手段全面研究、梳理秦蜀古道主线和支线的演变过程,以及各线路的方位、走向;规划建立秦巴山区范围的秦蜀古道保护框架;妥善保护保存状况较好的秦蜀古道遗产区段;开展联合申报“秦蜀古道”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工作。
汉水文化线路保护传承工作包括:通过历史文献研究、考古勘探以及现代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手段,全面研究、梳理汉水的相关遗产;建立汉水保护框架。

4.1.3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

保护传承勉县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城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城固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在汉中盆地整体保护传承框架之下,注重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与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衔接。充分挖掘勉县、城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凸显名城特色,积极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编制符合勉县、城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保护传承框架与保护传承措施,以形成独具特色的城市传统风貌景观,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发展。
勉县结合县域内不同类别的历史文化资源,规划以保护传承大的山水地理(走马岭、玉簪山、雷公山、卧龙岗、天荡山、定军山、汉江、咸河、堰河、汉惠渠)的历史环境格局为基底,县域保护传承形成“一心、一轴、四片区”的保护传承框架,其中:一心为勉县县城及周边遗存集中区域形成的县域中心保护传承片区;一轴为汉江沿线保护传承带;四片分别为老道寺镇、褒城镇、金泉镇等形成的县域东部保护传承区,县城以南的县域南部保护传承区,以新铺镇为核心形成的县域西部保护传承区以及县城北部保护传承区。
城固结合县域内不同类别的历史文化资源,以“秦巴环抱,汉湑合流”大山水地理历史环境格局为出发点,保护传承以突出遗产的历史环境特征,形成“一心两地、三区两廊”保护传承结构。“一心”即古城文化保护传承核心;“两地”即张骞墓世界文化遗产地、两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地;“三区”即北部秦岭山地遗产保护传承区、南部巴山浅丘保护传承区、中部汉湑平原遗产集中保护传承区;“两廊”即汉江遗产廊道、湑水遗产廊道。形成以历史城区为展示核心,以张骞墓、五门堰、杨填堰等为展示重点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带动全域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传承。

4.1.4历史村镇保护传承

“十四五”期间,加强保护传承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及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宁强县青木川镇;保护传承陕西省文化旅游名镇洋县华阳镇、留坝县留侯镇、勉县武侯镇、西乡县骆家坝镇。保护传承市级旅游文化名镇河东店镇、龙亭镇、黎坪镇、圣水镇、桔园镇。保护传承中国传统村落青木川镇青木川村、上元观镇禾丰村、留坝城关镇城关村、江口镇磨坪村、留候镇庙台子村。保护传承陕西省传统村落大安镇烈金坝村、白雀寺镇白雀寺村、白水江镇铁佛寺村、华阳镇华阳街村、谢村镇东韩村、观音镇小里沟村等18个村落。保护传承阳平关镇、上元观镇、喜神坝镇、褒城镇、马道古镇、黄沙镇、定军山镇、堰口古镇、谢村镇东韩村、华阳镇华阳街村、观音镇小里沟村、简池镇杨家营村、碾子镇碾子老街、原公镇西坝村等其他保存较好的历史村镇。并助推上元观镇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助推略阳县白雀寺镇白雀寺村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村。
“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强汉中市域历史文化村镇调查工作。对于历史文化价值较高、整体格局风貌保存较好的古镇、古村落,依照法定程序申报为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他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传统村镇参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标准进行保护传承。
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镇普查工作明确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对象,历史文化价值较高、整体格局风貌保存较好的村镇,依照法定程序申报为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他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传统村镇参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应单独编制保护传承规划,划定核心保护传承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风貌保护传承与景观控制措施。保护传承历史村镇的传统格局、空间尺度和历史风貌,保护传承自然环境和传统生产方式所构成的整体景观;保护传承历史村镇内的文物古迹、传统民居,建立传统民居修缮维护补偿机制,提供资金、工艺、材料等技术支持;整治改造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完善历史村镇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协调好旅游与保护传承之间的关系。

4.1.5其他类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十四五”期间,加强红色遗产保护传承;加强抗战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工业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加强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传承;加强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传承;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和当代价值。
推进汉中三线工厂遗址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汉中三线工厂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在保持其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4.2历史城区保护传承

汉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十四五”期间,应统筹历史城区与城市新区发展,确立历史城区对于汉中未来发展的重要地位。
历史城区未来应延续传统居住生活及商业服务功能,重点提升古城内的文化展示及休闲旅游职能,同时保持一定的行政办公、商贸及文化教育职能。
严格保护传承历史城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珍视并保护传承历史城区整体风貌,尤其是各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加大对与历史城区传统风貌及功能定位不相符合地块的整治改造力度,调整用地性质,控制开发强度,加强文化展示,提升城区活力。积极改善道路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
在汉中历史城区的城市更新过程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切实保护能够体现汉中历史城区特定发展阶段、反映汉中历史城区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的,应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4.2.1城市历史格局、城市肌理保护传承

“十四五”期间,根据山水城市的资源分布特征和价值,整体保护和展现汉中历史城市的历史空间特色及环境风貌,建立“一城多轴,山环水抱”的保护传承结构。

一城:汉中历史城区。
多轴:汉中历史城区长久以来的多个方向的发展主轴,同时也是领略山水格局的主轴。
山环水抱:由天台山、梁山、汉山、汉水、褒水形成环绕历史城区的格局。

在切实保护传承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以保护传承城市格局、城市肌理、老城整体空间形态及传统风貌为重点,通过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织补、延续、串联、整合,建立“一廓多轴、四区两园两片、丁街曲巷、若干节点”的历史城区保护传承结构。

一廓:保护并展示老城故有城垣型廓。
多轴:继承贯通东西的老城横轴、南北交错的老城纵轴。
四区: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西汉三遗址历史文化街区(原古汉台历史文化街区);南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西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
两园:汉中城墙遗址公园;饮马池遗址公园。
两片:莲花池历史地段;小关子历史地段。
丁街曲巷:延续汉中传统街巷系统曲折自然的基本形态,避免因大规模现代城市建设改变历史城区城市肌理。
若干节点:对历史城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现存重要传统公共建筑及公共场所予以保护并展示;对已消失的重要传统公共建筑及公共场所通过历史文化标识系统进行提点展示。

城市历史格局保护传承主要措施有:整体城垣型廓、护城河的维护与标识;保护传承由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构成的交错轴线的走向,保持传统丁街曲巷的形态,避免取直和拓宽;保护传承河道水系的自然生态功能和历史景观;保护传承与传统城市结构相关的重要历史建筑与公共空间的本体、周边环境,以及相互之间的轴线关系,在府衙、县衙、鼓楼等已消失的重要公共建筑的原址,结合现状设置历史文化标识系统;实施古城显化工程建设恢复城墙及护城河文化廊道,打造城墙文化特色游憩带,保护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建筑。

4.2.2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控制与历史风貌保护传承

4.2.2.1建筑高度控制

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以历史文化街区为保护重点,结合城市历史景观特征,对新建建筑高度进行严格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变。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应按照文物保护规划或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要求严格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道沿街新建建筑,原则上层数不超过2层,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用坡屋顶的新建建筑其屋顶坡度应参照现状传统民居确定。
为保持历史城区的整体尺度和视觉关联性,规划对整个历史城区整体和视线通廊内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在维护古城风貌景观的同时,引导高层建筑向历史城区外围发展。严格控制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的紧邻区域,凡新建建筑高度应控制在4层(12米)以下,其外围根据区位规划有18米限高区和24米限高区。对高度、体量较大,并严重影响整体风貌与视线通廊的建筑应限期改建或拆除。
为保持历史城区的界面整体尺度和视觉协调,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应与毗邻的历史城区的建筑高度相协调。
历史城市重点地段、地点周边已经出现景观不协调状况的,应加强绿化缓冲带规划。利用汉中当地特有植物品种,在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外围形成视线屏障,阻隔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城市景观。

4.2.2.2历史风貌控制保护

“十四五”期间,历史城区内的城市风貌按照“整体协调、重点保护”的原则严格控制历史风貌。新建建筑原则上以暖灰、米棕为主色,白色系为辅色,屋顶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不宜再建设体量过大的公共建筑,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重点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及其周边的传统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风格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通过恢复、发掘传统构建、典故和传说等地域特色要素,用建筑符号、景观环境小品、主题雕塑等形式进行表达,鼓励进行能传承历史文脉的现代建筑创作,以丰富能够体现汉中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

4.2.3历史城区地块保护与容量控制

4.2.3.1用地布局调整

“十四五”期间,结合资源条件与发展定位,控制历史城区人口容量,疏解城区交通,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历史轴带和历史地段的整体活力。强化历史城区内居住生活、文化展示、休闲旅游、商业服务的功能定位,逐步迁移与历史城区功能定位不相适应的工业企业。逐步外迁历史城区内交通吸引源大的设施,降低交通需求,减小潮汐交通,从源头缓解交通压力。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重要历史区域的文化展示、商业及旅游服务功能。增加绿地空间和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空间的品质,因地制宜有效增加历史城区的街头绿地和沿街绿化。

4.2.3.2人口容量控制

“十四五”期间,调整历史城区用地功能,原则上不再新增居住用地。按历史城区提供的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控制常住人口总量。通过规划引领,提高历史城区内的常住人口就近就业比例,有效疏解通勤人口。历史文化街区内按照“小规模、渐进式”的原则逐步疏解人口,保留一定比例的原住民和传统生活方式。

4.3历史地段保护传承

4.3.1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

汉中古城东关正街、南关正街、西关正街、西汉三遗址区域内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遗存集中,传统格局与风貌保存较为完整,是古城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展现历史城区的整体传统风貌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东关正街、西关正街、南关正街、西汉三遗址四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同时,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

4.3.2历史地段保护传承

莲花池及小关子一带历史格局尚存,存留一定数量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十四五”期间对莲花池历史地段及小关子历史历史地段进行保护传承。
莲花池和小关子历史地段应保护传承其自然弯曲的街巷空间格局和尺度;保护传承传统建筑院落肌理;保护传承现存质量较好的历史建筑,保护传承传统建筑形式;保持现有传统公共空间的位置和活力保护传统业态和生活方式;控制建设改造方式和开发强度,尽可能保持历史地段原有的历史脉络。

4.3.3历史地段内的建筑分类保护传承

“十四五”期间,将历史地段的建筑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含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协调现代建筑、不协调现代建筑五类。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其保护等级、保护价值、建筑风貌、建造年代、保存现状等,实施分类保护传承,采取相应的保护传承措施。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里的保护建筑,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对于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延续建筑外观形式、风格及色彩,保护传承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装饰物等,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和使用条件。对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且建筑质量较好的其他建筑,可加以保留。对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不佳的建筑,应采取整治或改造等措施使其风貌协调,其中严重影响格局和风貌且质量很差的建筑应予拆除。

4.4历史建筑保护传承

“十四五”期间,完成历史建筑的划定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经汉中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汉中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汉中城市发展与建设史上具有代表性;在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
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设计风格,具有典型性;建筑样式与细部等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和价值,反映所在地域或民族的建筑艺术特点;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体现一定的科学技术价值,建筑材料、结构、施工技术反映汉中一定时期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组合或空间布局在一定时期具有先进性。
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建筑,能够反应汉中一定时期社会群体记忆,具有社会价值的建筑。
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措施包括:尽快登记在册,并建立完善的保护档案;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完善相关的保护标识系统;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城管、公安、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以确保历史建筑安全。

第五章 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测、运营维护功能,涵盖城市道路、综合管廊、供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环卫等工程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平台,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实现城市指挥中心对城市基础设施及资源实时协调、统一调度、智能联动、快速响应。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向全市推广。探索推进“智慧住建”体系建设,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筑市场、轨道交通、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支持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及预警预报体系,及时掌握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因素和市场运行态势,强化研究分析,准确研判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科学引导房地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支撑。整合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强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操作平台。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打造智慧出行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发展“中国建造”。

5.1发展智慧水务
智慧水务指利用物联网技术、射频识别技术以及云计算等一系列先进的科学技术,将水厂、供水管网以及供水社区的基础性设施进行有效连接,以此形成现代化的智慧化供水系统。智慧水务旨在将供水管理各个系统与领域之间的内在联系作为信息资源,推进供水管理改革。“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建立起城市供水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其建立必须以资源共享与视频监控作为支撑,再利用数字化供水、网上办事、应急指挥等智慧供水管理手段,实现供水管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城市供水智慧管理平台的建立,使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变得更加动态化、精细化、信息化与规范化。
5.2发展智慧道路
建立道路设施与通行主体之间信息交互机制,提高通行效率。智慧道路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I 等信息技术,以数据为核心的城市交通信息采集与发布的智慧载体。与传统城市道路相比,智慧道路能实现对道路交通运行态势自动感知与辨别,为道路上的智能汽车实现车路协同提供技术支撑,有效降低交通安全风险、为市民交通出行创造安全、高效、舒适的出行环境和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
5.3发展智慧管网
“十四五”期间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管理信息化和运行智能化。根据需求进行分析,整合现有城市建设档案及地下管线资源,打造“智慧地下管网”项目。通过“智慧地下管网”项目的建设,将使城建地下管线管理工作高效进行,并迅速提升城建地下管线数据管理及公众服务能力。建立城市管线建设数字档案,尤其是地下管线数据的采集、存储、检索和利用一体化,面向服务,统一架构,共享资源,集中部署,灵活应变,充分发挥Web服务的优势,建成技术先进,应用广泛,性能完善,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平台,有效提高地下管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提高城建地下管线为公众服务的能力。
首先完成地下管线探测普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在实施各类城乡规划、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追究质量安全责任、调节处理社会纠纷、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后打造智慧地下管网信息共享平台。智慧地下管网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将实现多种类型、多种格式地下管线数据的有效组织与管理,控制着地下管线数据的进出入口,对地下管线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提供各种格式、类型的地下管线数据供使用。
5.4发展智慧环卫
合理设计规划管理模式,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在“十四五”期间,发展智慧环卫平台,该平台是综合应用物联网感知设备技术、GIS地理信息技术、GPS定位技术、视频监控智能识别等技术,通过建立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环卫行业的智能、高效、洁净及和谐。通过建立统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环卫作业效果、环卫作业车辆、环卫设施、废弃物终端处置的监管,以及对卫生环境的全程监控,使环卫作业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快速解决。包括智慧环卫综合管理平台、建筑渣土在线监管平台、城管执法监管平台、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智能化综合监管平台、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监管平台、化粪池危险源监管平台等。
5.5发展智慧燃气
对燃气供需实施精确化控制,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燃气供应安全保障水平。以智能管网建设为基础,利用先进的通信、传感、储能、微电子、数据优化管理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实现天然气与其他能源之间、各类燃气之间的智能调配、优化替代。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突破传统服务模式,拓展全新服务渠道,提供系统化综合用能方案,建立智慧服务互动平台,提供最优服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是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的专项规划之一,是统揽全市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全局性和纲领性规划,必须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和措施,从体制和机制上推进城乡建设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以确保汉中市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战略任务得到顺利实施。

6.1保障机制

6.1.1理念支撑

——抓住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
——坚持城乡统筹,建设美丽城市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智慧汉中”

6.1.2制度创新

6.1.2.1完善行业管理机制

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和社会负责,变管理为指导、调控和服务。加强和改善住房和建设事业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建立起包括规划指导、计划调节、产业政策、经济法规、定额及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各种咨询服务体系等在内的行业管理体系。加快技术服务性事业单位的改制步伐。争取政府出台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改企的优惠政策,加强协调和指导,逐步将勘察设计单位整体改制为科技型企业。

6.1.2.2深化投资融资机制

建立城建项目资金自筹、自用、自还的机制。供气采取市场化运作,有偿出让特许经营权。垃圾、污水处理,由政府出台收费政策,实行项目招商建设。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由房地产开发商综合开发,把土地益增值用于城市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PPP)创新工程。积极研究供气、供水、垃圾收集处理、综合管廊、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管养领域非公有企业进入办法。通过拍卖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权、出租车线路经营权、道路和桥梁冠名权,出让特许经营权,依托项目招商引资等渠道筹资。在村镇建设中,逐步建立起以集体经济积累和农民个人投入为主,多渠道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吸引打工人员回乡参与建设,改善村镇设施配套水平,加快村镇建设步伐。

6.1.3科技支持

6.1.3.1提高城乡建设的科技含量

大力推广应用面广、技术成熟、综合效益好的先进技术,放大科技效用,提高城乡建设的科技含量和科技对城乡建设的贡献率,有效节约城乡建设中的资源消耗,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重点推广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城建领域应用新技术。开展建筑节能、终端能效统计分析、供热改革、水资源利用、城市交通等城建领域科技合作。

6.1.3.2促进清洁能源的低碳效应

加强实施节约型城乡建设的技术经济政策,有效促进城乡建设模式的转型。调整能源结构,推广绿色清洁能源使用,减少生活碳排放量;构建环境管理新机制,强化环保科技在污染减排方面的先导作用;节约城乡建设的材料和土地资源消耗,提高城乡建设的工程质量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推动低碳、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应用。

6.2保障措施

6.2.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统领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不断纠正“四风”。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要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标准办事。

6.2.2坚持民主管理,强化公众参与

创新城乡建设民主参与方式,大力提高城乡建设民主管理水平。确定合理的组织机制,鼓励市民广泛参与,通过群众走访、项目公示、民意调查、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公众参与城乡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合理采纳公众对城乡建设提出的建议和思路,发挥群众智慧对城乡建设的促进作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提高城乡建设在广大市民和社会群体中的认可度。

6.2.3坚持科学决策,强化管理效能

重视专家咨询、听证会和公众参与在科学决策中的创新作用,健全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监督与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采取立法的形式规范程序,完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论证制度,采取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咨询作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保项目审批科学、严谨。

6.2.4坚持市场运作,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持续开展项目包装策划和招商引资,通过政企合作、项目共建、企业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融资良性循环。

6.2.5坚持建管并重,强化智能管理

逐步建立高效智能的城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各领域管理水平。借助信息化职能管理手段,提高城建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高效化。建立城建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城市基础空间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和管理智能化。推动城乡建设监督机制信息化,建立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事业的预警预报系统。

6.2.6坚持绩效考核,强化民众监督

坚持城建任务的督查和简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重视群众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汇总、分析和督查。加强城乡建设目标任务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既坚持完成数量和时间标准,又坚持完成质量和效益标准,通过督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对城乡建设任务的监管力度。

6.2.7坚持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

重视舆论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导向作用,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乡建设的必要性,宣传城乡建设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城建,减少城乡建设和管理中负面效应,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营造全民参与、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6.2.8坚持职业培训,优化人才队伍

以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市场监管等为重点,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专家型的城乡建设管理干部。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继续教育等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全领域人才交流平台,培育规划建设“全科”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