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总”设计批复模式:
    无线、传输等项目往往会有建设规模大、立项时建设内容不明确的情况。通过采用“总-分-总”设计批复模式,可以有效减少批复发文数量,及时进行质监申报并开工建设。对于需采用“总-分-总”设计批复模式的项目,项目交底时由项目主管配置项目设计批复模式。
    系统提供分省配置牵头设计院及总负责人的功能,若选择“总-分-总”设计批复模式,系统将自动向牵头设计院总负责人推送前总设计委托提交的待办工单,设计院人员填写相关信息后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前总设计批复。
    若未配置牵头设计院及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也可手动发起前总设计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