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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起草合同范本纯属娱乐,使用该合同范本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第一章 合同信息 ═══

1. 合同信息

本合同由“房主”和“租客”双方订立。
本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为房主,承租人为租客,租赁物为本合同所载明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共 十三 章,共 61 节。
本合同一式两份,纸质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同时将电子版上传到 语雀 作为备份。

2. 当事人信息

房主是多个房屋产权人构成的集合,身份如下:
(1)第一房主姓名 某人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
(2)第二房主姓名 某人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

租客是多个承租自然人构成的集合,身份如下:
(1)第一租客姓名 某人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
性别 X 年龄 XXX 职业或收入来源 XXXXXXXXXXX
单位或服务处所 XXXXXXXXXXX
户籍登记住址 XXXXXXXXXXX
(2)第二租客姓名 某人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
性别 X 年龄 XXX 职业或收入来源 XXXXXXXXXXX
单位或服务处所 XXXXXXXXXXX
户籍登记住址 XXXXXXXXXXX

第一房主签字: 第一租客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二房主签字: 第二租客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如果房主/租客内部意见不一致,对方可以按照第一房主/第一租客的表达意思为准,第一房主/第一租客负责通讯联络,并承担本合同最主要的责任和义务。

房主联系方式如下:
手机#1 XXX-XXXX-XXXX 手机#2 XXX-XXXX-XXXX
微信号 XXX-XXXX-XXXX 固定电话 XXX-XXXX-XXXX
租客联系方式如下:
手机#1 XXX-XXXX-XXXX 手机#2 XXX-XXXX-XXXX
微信号 XXX-XXXX-XXXX 固定电话 XXX-XXXX-XXXX

当联系不上对方时,如果穷尽了上述联系方式,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对于重大事项,当联系不上对方时,应当分早中晚时段拨打至少3次电话并穷尽所有联系方式,不得采用短信、邮箱等方式通知。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解除合同、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等。

3. 房屋信息

房屋座落地址:武汉市江汉区XX小区X号楼X层X室
房屋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对应的房产证编号: XXXXXXXXXXXXX

4. 租赁信息

租赁用途:自住
同住人员:家庭成员 和 稳定情侣
租赁房间和面积:所有房间,共计 100 平方米。
租赁期限:从2020年10月10日到2021年10月10日。

5. 合同用语

本合同默认使用的金额币种人民币,单位为
本合同的“-”表示减号,“×”表示乘号,“÷”表示除号,“%”表示百分号,本合同不使用千分号或万分号。
本合同中的“访客”表示由租客默示或明示允许进入房屋的人,以及拥有合理理由合法进入房屋的人,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等。
本合同中的“住客”表示租客和租客允许借住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亲戚朋友等。
本合同中的“稳定情侣”表示同居超过三个月的正式男女朋友等。
本合同中的“侵入者”表示未经允许,非法闯入或偷偷潜入房屋的人。
本合同中的“客人”表示租客、住客、租客近亲属、住客近亲属、经租客允许进入房屋的人。
本合同中的“东家”表示房主、房主近亲属、房主委派的人员等。
本合同中的“附属设施”表示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以下财产:
(一) 各种室外管线;给水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燃气管道;下水管道
(二) 水箱;信箱;报箱;太阳能发电装置;太阳能热水器;通讯基站。
(三) 消防设施;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
(四) 过道、室外扶梯、晒台、遮雨篷。
(五) 电梯、升降机。
(六) 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本合同中的“固有装修”表示房屋的原有的装修,包括以下财产:
(一) 墙体、幕墙、墙顶工程、墙地砖、敷线槽、打线槽、吊顶、石膏板、龙骨、木工板、裱糊、软包。
(二) 各种室内管线;所有电线、水管、气管以及处于这些线路的设备和装置。
(三) 各种底漆、面漆;墙纸、涂鸦、雕刻;
(四) 地砖、地板、防滑材料、地漏、地脚线。
(五) 门、门牌、门框、窗、窗框、各类柜子(衣柜、鞋柜、橱柜)、洁具(浴室柜、花洒、蹲便器或马桶)、石材(橱柜台面、飘窗石、门槛石)
(六) 固定安装的灯具和电器、门铃。
本合同中的“包括……等、例如……等”如无特别说明,表示“包括但不限于”之意思。
本合同中的“家用品”如无特别说明,表示房屋内的房主提供给租客使用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装饰物、电器、灯具、家具、生活用具等。
本合同中的“房屋财产”表示房屋以及房屋的附属设施、固有装修和家用品。
本合同使用的字体均已获得商业授权使用许可。
(一)“思源黑体 Normal”和“思源黑体 Medium”。授权出处:https://www.google.com/get/noto/
(二)“方正书宋”和“方正楷体”和“方正黑体”。授权出处:httpwww.foundertype.comindex.phpAboutbookAuthkeymy_sysq.html

═══ 第二章 租赁费用 ═══

6. 房屋租金

租金为每月 1000 元。
租金支付周期为月付,支付日期为每周期的第1
某个月入住天数不足30天的,租金为月租金×(入住天数÷30) 。
租金支付方式为租客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转账或者与房主当面交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主有权要求提高租金:
(一)租金的构成部分上涨,月租金基数上涨相同的数额,直到构成部分跌回原数额;租金的构成部分参照法律规定。
(二)由于新加装的附属设施导致房屋的居住价值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加装电梯、加装太阳能发电站等,月租金基数可以适当上涨,数额为加装花费的0.2% 到0.8%;
(三)由于改建扩建、权属变更导致房屋的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扩大,月租金基数可以适当等比例上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要求降低租金,如有多条符合,数额取最大的一项:
(一)因自然灾害无法居住,超过14日,当月租金减少50%;
(二)因不可归责于租客的疫情原因无法居住,超过14日,当月租金减少50%;
(三)因不可归责于租客的原因停水,超过3日,仍无法恢复供水的,当月租金减少5%,每多停水一日,额外减少0.5% ,最多减少15%;
(四)因不可归责于租客的原因停电,超过3日,仍无法恢复供电的,当月租金减少10%,每多停电一日,额外减少1% ,最多减少30%;
租金不含税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和代收费用

7. 水、电、燃气费

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由租客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应用软件自行向指定户头缴纳。
入住时租客应当检查好计量仪器读数,由房主按比例分担入住前当月已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
如因租客欠费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停气、滞纳金、影响居住生活等都由租客负责。
合同解除时仍有欠费的,租客应当及时补交。
电力户头为 NNNNNNNNNNNNNN
供水户头为 NNNNNNNNNNNNNN
燃气户头为 NNNNNNNNNNNNNN

8. 代收费用

房主代收宽带费,每月为 000 ,宽带服务商为XX宽带,最大带宽为200M。
房主代收物业费,每月为 000

9. 税费

房产税由租客承担。在武汉地区,暂缓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房主承担。在武汉地区,暂缓征收。
营业税由租客承担。在武汉地区,月租金不满5000元的,一般为月租金×4%。
城市建设维护税由租客承担。在武汉地区,一般为月租金×0.28%。
教育费附加税由租客承担。在武汉地区,一般为月租金×0.12%。
印花税由房主承担。一般为合同金额的0.1%。
个税由房主承担。在武汉地区,一般为(月租金-出租有关税费-800)×10% 。
本合同缴税金额计算不准确或有遗漏时,以税务部门的说法为准,如有超出约定的税款,双方应当按各自的责任划分及时补缴税款。如该税种没有约定,由租客承担税费,由纳税义务主体负责向税务机关缴纳。
关于税费承担方式的约定,在合同各方之间有效,但关于纳税义务的约定,比如由谁申报、谁办理、谁向税务机关缴税,都不得约定,约定亦无效。

═══ 第三章 押金和违约金 ═══

10. 租赁押金

为确保租客按本合同要求合理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妥善保管家用品房主收取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为月租金×2。

押金是租客交给房主的,用于担保租客因本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抵扣违约金等。
为防止滥扣,扣除押金必须符合下面的全部条件:
(一) 必须具有合同规定的条款中的理由
(二) 房主根据现有的证据,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租客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

租客违约导致押金被扣除的,应当在5日内补齐押金
房主应当将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退还,如有争议的,应先退还无争议的部分。

11. 违约金

任一方每次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适用时应当参考下列情况综合判断是否过高:
(一) 合同约定的侵犯安全和隐私的精神损失、以及劳心耗力的时间损失,属于惩罚性赔偿,经双方认可,不宜认定为违约金过高。
(二) 由于当事人的故意行为导致违约,或者存在严重过错,不宜认定为违约金过高。相反地,由于意外和过失行为产生的违约金过高时,可以适当降低违约金。
(三)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违约后,采用隐瞒、欺骗、毁灭证据等手段企图逃避违约责任的,不宜认定为违约金过高。
(四) 兼顾公平原则和合同履行情况。
注意:违约金并不等同于赔偿,当造成损失后,有可能需要赔付130%的金额,赔偿100% + 违约金30%,甚至更高。

12. 宠物饲养押金

为确保租客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宠物管理责任,防止饲养或照料的动物破坏房屋和侵犯其他人的利益,根据宠物的破坏性和吵闹程度,房主收取一定的宠物饲养押金,数额累计不得超过 3000元 。具体参见【第八章 活动物管理责任】

13. 添置物品押金

添置物品的约定在【第十三章 额外物品和服务】。
添置物品押金为额外添置物品价值的24%。

14. 转租

租客未经房主书面授权,禁止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禁止以此房屋的房东或二房东名义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承担违约金 2000元 。
如果租客希望将剩余租期租给他人,可以介绍下一租客房主,经双方协商一致,租客退租并返还押金,房主和下一租客签订合同。
如果租客希望将一部分租期租给他人,之后继续租住,可以介绍临时租客房主,经双方协商一致,三方签订短租协议,由临时租客承担居住期间的费用。

15. 家用品转租

租客禁止将家用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租给他人,否则承担违约金 500元 ,并恢复原状、停止侵权。

═══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

16. 合同生效条件

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一) 租客检查并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二) 租客房主足额支付押金和第一笔租金。
(三) 房主租客移交房屋钥匙,并配合租客顺利入住。
(四) 房主完成对租客物品的用电、消防等安全检查,并离开房屋。
在此期间,如果任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当在 3日内按程序进行房屋交接。

17. 房屋交接

房屋交接是合同正常终止的必要步骤。
租客交房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房屋清洁。
(二) 如果是租客办理的宽带,提前5日办理好宽带移机或拆除业务。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剩余期限使用权转让给房主或其他租客
(三) 关闭所有的用电、用水、用气设施,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四) 搬离物品,拆除安置在房屋上的一切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监视器、录音设备、图钉、挂钩、晾衣杆、太阳能发电装置、具有宗教或迷信意义的物件等。
(五) 交还钥匙、门禁卡。
(六) 结清所欠的水、电、燃气、宽带、物业费用。
(七) 结清损坏物品的维修、赔偿费用以及违约金。
房主收房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 退还押金,对于扣除的押金应说明援引的合同规定,签署押金退还确认单。
(二) 检查租客遗漏的物品,并归还给租客,签署无遗留物品确认单。
(三) 检查所有附属设施和家具家电,签署验收单。如果发现损坏物品,需厘清责任,如果是租客过失或故意损坏,由租客负责赔偿。
(四) 确认钥匙、门禁卡。
(五) 在租客结清费用的同时,当场归还行使留置权暂扣的属于租客的物品。
(六) 退还多收取的租金、水、电、燃气、宽带、物业费用。
(七) 结清违约金。

18. 提前退租

租客提前退租应当提前15日通知房主,并履行房屋交接的相关义务。
租客提前退租须支付违约金,在押金中扣除,剩余押金予以返还租客
租客提前退租须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剩余未交租金的月数×30%×月租金,这一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的2倍。
如果租客退租时帮房主找到下家,并成功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减少或免除该项违约金。租客退租日期到下一租客入住日期之间的时间段称为空置期。空置期不超过3天的,免收违约金;空置期不超过15天的,减少 70%违约金;空置期不超过30天的,减少40%违约金。
租客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义务后,合同解除。

19. 提前收回

房主提前收回应当提前30日通知租客,退还押金和多收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剩余未交租金的月数×30%×月租金,这一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的2倍。
遇到下列情况,房主可以收回房屋,免除违约金:
(一) 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爆发、疫情防控的封锁命令、强制召回命令、强制安置命令导致房主丧失入住其他房产的可能性,必须到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居住的。
(二) 政府动迁、强制拆迁、强制征收。
(三) 因意外或第三人犯罪导致房主其他可居住房产被变卖、灭失或经济严重困难,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疾病、车祸、故意伤害罪、地震等。
房主收回房屋并承担违约义务后,合同解除。

20.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租客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租客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对东家实施了暴力、威胁、恐吓行为的;
(三)租客违反保障房屋安全责任,存在严重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的;
(四)租客擅自改变约定用途,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改正的;或者擅自将房屋注册为工商营业地址或公司登记地址。
(五)租客拖欠租金、水电费和违约金总额达到2000元以上,时间达21天以上的,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交付的;
(六)租客擅自将房屋财产带离出租屋,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返还或赔偿的。
(七)租客擅自对房屋进行无权处分,或者假借房东的名义向第三人做出欲实施处分的意思表示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出租、转租、转让、赠与、拍卖、典当、抵押、质押、担保等。
(八)租客提供假身份证明、假姓名或者人证不符的。
(九)租客擅自饲养栽培本合同约定禁止的动植物,经催告后3日内仍未将动植物带离房屋的。
(十)租客擅自将危险品、违禁品置于房屋内,经催告后3日内仍未将物品带离房屋的。
(十一)租客没有完成房屋交接就跑路,或者无故搬离房屋,或者失去联系,时间达21日以上的,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返回居住的。
(十二)租客或同住人有严重性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包括但不限于艾滋病、梅毒、精神分裂症、自闭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房屋严重受损,已无法实现居住和生活功能的,且受损不是租客住客的原因导致的;
(二)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三)房屋严重危及租客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为危房、空气质量不达标、辐射超标等,为了结果准确,应当移除属于租客的家用品和手机等带有辐射的设备后再行检测。
(四)房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导致租客利益受损超过4000元的;
(五)房主拖欠违约金额达2000元以上,时间达21天以上的,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交付,且不同意在租金押金中减免抵扣的,或者抵扣后拖欠金额仍旧超标的;
(六)房主擅自将必要的家用品固有装修带离出租屋,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返还或提供替代品的,但为了履行房屋修缮责任规定的维修和更替义务的除外。
(七)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八)房主提供假身份证明、假姓名或者人证不符的。
(九)因与其他租客、住客或邻居的纠纷,租客受到了严重人身伤害,经鉴定达轻伤以上,或者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达17600元以上的。
(十)房屋出现重大损坏,房主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
(十一)房主在正常出租期间,霸占房屋超过3日,现今仍拒不搬出的;
(十二)房主在正常出租期间,采用更换门锁、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止租客进入房屋超过3日,现今仍阻止租客进入房屋的;
※注意:如果房主已经援引合同解除条件的相关规定单方面解除了合同,进入到房屋清退程序,那么更换门锁、阻止进入就不再是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根据《合同法》:违约责任不受合同解除的影响,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21. 房屋清退

房主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强制清退房屋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 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并等待通知到达对方。
(二) 上门协商,让租客自行搬离。
(三) 检查所有附属设施固有装修家用品,签署验收单。如果发现损坏,需厘清责任,如果是租客过失或故意损坏,由租客负责赔偿。
(四) 如租客拒绝搬离,房主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门锁、停水停电、断网断气、通知物业暂停服务等手段,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租客承担。
(五) 在租客结清费用的同时,当场归还行使留置权暂扣的属于租客的物品。
(六) 结清违约金。
无法联系租客或者租客已搬离房屋的,房主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强制收回房屋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 上门检查租客是否真正搬离。
(二) 将租客遗留物品搬到指定位置存放保管,并尽可能地通知租客
(三) 保管期限直到预付的租金过期21日后,保管到期后,视为租客同意委托房主处理这些物品,这些物品将被变卖,所得金额将转变为对租客的金钱债务,这笔债务的有效期为一年,利息为零。三个月无法变卖的物品,视为租客同意以合理的二手价将这些物品出售给房东,应付账款将转变为对租客的金钱债务,这笔债务的有效期为一年,利息为零。
根据《民法典》,债权人需在债务到期之日起3年内主张自己权利,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四) 对于鲜活易腐而又不便变卖的食品、饮料,为避免浪费,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精神,房主在向租客询问食品的安全性后,可以自行使用,或者赠与给需要的人或慈善组织,租客有义务提供食品真实的安全情况,如果隐瞒真相,拒绝履行提醒义务,或者故意放置过期和有毒食品,危害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五) 对于房屋内的动物,失去管理达7日以上的,一律视为遗弃,根据情况进行收养、送养、变卖、放生或上交给有关部门。房主对遗留动物的健康和生死不负有责任。
错误清退的救济:房主因无法联系租客而收回房屋,如果这一行为是由于误会或不可抗力而发生,租客在搬离房屋21日内,要求返回居住的,且愿意支付租金和保管费用,应当予以支持,合同视为没有解除,继续生效。如果宠物被房主收养,且租客愿意支付失踪期间宠物照料费用,可以退还仍旧存活的动物。
如果租客搬离房屋超过21日,租赁押金将不予退还,清退期间的21天租金不予退还。仅退还多收取的租金、宠物饲养押金、添置物品押金。

  1. 合同延长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不再延长合同,且双方之间没有经济纠纷的,本合同自动延长 六个月
    本合同累计生效 十年 后,不再自动延长。
    23. 合同变更条件
    当一方当事人发生变故,丧失履行合同所必备的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由继受人变更为一方当事人,在补充合同上登记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代替其继续履行合同。
    上述变故包括但不限于:死亡、失踪、宣告失踪、昏迷、丧失辨认能力等。
    房主发生变故时,由继受人变更为新的房主,代替其继续履行合同,租客无条件同意这种情形下的合同主体变更
    租客发生变故时,由同住人或近亲属经申请后,双方协商一致,在补充合同上登记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变更为新的租客,代替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合同即告解除,双方均不视为违约,房主收房并按房屋交接程序的规定退还费用。
    此外,本合同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 第五章 房屋修缮责任 ═══

24. 房屋修缮

房主负责维修墙体开裂、脱落等损伤。
房主负责维修地板、防盗窗、门。
房主负责维修下水道破裂、变形。
如果上述损毁是客人过失和故意造成的,由租客赔偿,需要额外支付房主以及维修工人的交通费和工时费,房主工时费标准为 80元/小时,维修工人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是故意造成的,根据损害价值,房主可以提高25%到100%的租赁押金。

25. 装修

房主负责装修的设施的维护。
房主负责保障室内空气质量安全,确保室内常见污染物,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PM2.5、氨、氡等不超过国家标准。如果发生超标,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空气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未经申报,租客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一) 对墙壁进行钻孔、喷涂、粉刷。
(二) 破坏、更换地板。
(三) 破坏、更换门窗。
(四) 破坏、更换下水道、水管、燃气管道。
(五) 破坏、更换埋藏在墙壁内的开关插座、电缆、网络线缆。
(六) 破坏、更换洗手池、厨房灶台、固定式橱柜衣柜鞋柜。
(七) 擅自破坏、更换房屋内的其他固定设施。
租客自行装修需要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向房主申请。
租客自行装修后,房主将不再负责租客装修部分的修缮。
租客自行装修所花销的费用一概自负,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不得要求房主承担。租客交房前,可以拆除自己装修的设施,但不得破坏或影响到其他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清理装修垃圾,拆除美观性、装饰性、功能性装修时,需要恢复装修前的原状。
美观性:墙壁粉刷、壁纸、喷涂等
装饰性:窗帘、气球、吊灯等
功能性:水龙头、淋浴装置、开关插座等

26. 家用品修理

房主负责修理损坏的家用品,无法修理的家用品应及时进行更替。
家用品灭失或损毁时,房主应当及时添置新的物品。赔偿责任划分参见【第六章 损坏赔偿责任】。
房主履行维修义务的期限为收到通知后5日内,如果租客负有赔偿责任,则改为拿到赔偿款5日内。只要房主积极履行维修义务,就不算超时,包括但不限于准备工具、购买物品、等待物流到达、正在维修、返厂维修、正在招聘雇佣维修工人等。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后,将给予房主21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未能将家用品修复或更替的,不算作违约。
房主拒绝或未按时履行维修义务的,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主负担。
如果家用品损坏且租客已履行赔偿责任后,经过14日仍未能修复或更替的,按【家用品损坏减少租金表】的规定减少当月租金。

27. 易耗品维护

租客负责以下物品的维修和更换:
(一) 照明灯具的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丝、发光二极管等。
(二) 干电池,种类包括但不限于5号、7号、18650、纽扣电池,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遥控器、闹钟、门铃、键盘、鼠标、电子秤、手电筒等。
(三) 清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卷纸、洗洁精、垃圾袋(桶)等。
(四) 拖鞋、塑料板凳。
(五) 刀具、砧板、餐具、调料。
(六) 其他日常用品。
28. 清洁责任
租客负责以下家用品的清洁和保养:
(一) 家电,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冰箱、洗衣机。
(二) 家具,包括但不限于床、桌椅、柜台。
(三) 下水道要随时保持畅通,严禁将易堵塞的杂物倒入下水道,如造成淤积堵塞,清理和疏通费用自理。
(四) 定期清洗空调滤网、电脑风扇等容易积灰影响使用的电器。
(五) 定期关闭路由器,每周至少休息12小时,防止过热。
租客未履行清洁和保养责任,造成家用品加速老化,又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根据损坏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赔偿加速折旧费,数额等于“入住时家用品价值 - 当前家用品价值 - 正常折旧贬值”。

═══ 第六章 损坏赔偿责任 ═══

29. 家用品损坏赔偿

家用品房屋内属于房主的物品损坏或灭失时,按照下面办法赔偿:
如果是租客过失和故意造成的,由租客赔偿。如果是客人造成的,由租客负责赔偿,然后再向肇事者追偿。如果是故意造成的,须额外支付房主交通费和工时费,工时费标准为 80元/小时,以及家用品损害价值的25% 作为违约金。
如果是自然老化和合理使用造成的,租客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过度使用造成的,租客承担加速折旧的责任。
如果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避免的,租客不承担责任。但是雷雨天和大风天应当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合理防灾,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以避免的,租客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
如果是意外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滑倒、无意识行为、外来动物的行为,客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房主也没有过错的,房主租客各承担50%责任。此条需要租客举证确实属于意外。
如果是外来不明人员或违法犯罪嫌疑人造成的,房主租客各承担50%责任,然后再共同向肇事者追偿,此条需要租客提供报警记录或监控录像举证。
注意:采用隐瞒、欺骗、虚构事实的方式滥用此条款,骗取房主的赔偿金,或以假报失的方法骗取物品,可能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30. 家用品折旧表

家用品价值 = ( 原价 - 最低残值 ) × ( 100% - 折旧率 ) + 最低残值
折旧率 = (实际使用年龄 ÷ 使用年限)
加速折旧倍偿 = 入住时家用品价值 - 当前家用品价值 - 正常折旧贬值

家电类型 使用年限 日折旧率 最低残值 其他
★冰箱★ 15 0.0182% 100
音响 12 0.0228% 40
★电视机★ 10 0.0274% 200
★空调★ 10 0.0274% 400
电热汀 10 0.0274% 80
电风扇 10 0.0274% 40
电饭煲 10 0.0274% 40
微波炉 10 0.0274% 80
洗碗机 10 0.0274% 200
插座/线缆 10 0.0274% 8
充电头 10 0.0274% 30
电熨斗 9 0.0304% 50
路由器/光猫 8 0.0342% 20/30
闹钟/门铃 8 0.0342% 10/20
★洗衣机★ 8 0.0342% 100
吸尘器 8 0.0342% 65
消毒柜 8 0.0342% 90
★热水器★ 8 0.0342% 200
电热毯 8 0.0342% 30
抽油烟机 7 0.0391% 130
电脑 6 0.0456% 400
显示器 12 0.0228% 200
硬盘 10 0.0274% 100
优盘/存储卡 10 0.0274% 30
游戏机 6 0.0456% 200
电磁炉 5 0.0548% 40
电吹风 4 0.0685% 20
电剃须刀 4 0.0685% 40
充电宝 4 0.0685% 20
扫地机器人 2 0.1370% 20
灯泡 2 0.1370% 0

对于尚可使用的家电,残值参考类似产品“闲鱼二手价”。
对于已损坏无法修复的家电,残值按“垃圾回收价”计算。
赔偿方清偿后,损坏的家电归属赔偿方所有。

31. 家用品损坏减少租金表

一般按参考价值或原价的2%计算月使用价值
特别重要的电器按原价的4%计算

家电类型 参考价值 减少月租 其他
★冰箱★ 1000 40 储存食物必须
音响


电视机 2000 40
★空调★ 2000 80 夏季和冬季刚需
电热汀


电风扇


电饭煲


微波炉


洗碗机


插座/线缆


充电头


电熨斗


★路由器/光猫★ 500 20 坏了导致无法上网
闹钟/门铃


★洗衣机★ 1000 40
吸尘器


消毒柜


★热水器★ 1500 60
电热毯


抽油烟机


电脑


显示器


硬盘


优盘/存储卡


游戏机


电磁炉


电吹风


电剃须刀


充电宝


扫地机器人 2 0.1370%
灯泡 2 0.1370%




32. 高空坠物

租客严禁从高空抛掷垃圾等物品,否则违约金 200元。
非人为原因的外墙脱落、防盗网坠落、空调外机坠落造成的高空坠物事故,房东负全部责任。当发现上述安全隐患时,租客应当及时上报,通知房主进行修缮并排除危险,否则承担高空坠物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客人所有或管理的物品坠落,造成的高空坠物事故,租客负全部责任。在大风天气,尤其应当注意各种可能坠落的物品,提前做好固定和安全防护。
客人或动物从房屋任意部位坠落,造成的高空坠物和人身伤害事故,租客负全部责任。
当发生高空坠物事故,无法确定肇事者导致房主被集体起诉,而起诉对象不包括租客时,租客承担不超过700元的的赔偿和补偿责任,这笔钱预先交给房主,等待诉讼结束后,如有多余的部分,应当退还。
33. 人身伤害、死亡
人身伤害、死亡简称伤亡。
租客意外伤亡,包括但不限于摔倒磕碰、溺水、哽噎、失足、动物袭击、自然灾害,房主无责任。
租客因人为伤害伤亡,由肇事者负责赔偿,房主无责任。
租客自然死亡或突发疾病伤亡,房主无责任。
租客因消防安全问题伤亡,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燃气中毒、燃气爆炸、触电等,由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约定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因房屋破坏性事故伤亡,房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租客没有及时报告房屋隐患或者主动要求房主不用处理的,可以适当减轻房主的赔偿责任。
租客自杀,租客应承担违约责任,视为提前退租。
有人死于出租屋后,租客应当在3日内搬走遗体或交由警方处理,不得在出租屋内私设灵堂或祭奠,否则承担违约金4444元。

═══ 第七章 消防安全责任 ═══

34. 消防责任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失、罚金、行政责任,由违反本条约定的一方承担。
房主负责提供消防设施,并张贴消防温馨提示,提醒住户逃生技巧和基本的消防知识。
房主应当检查灭火器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且未超过使用期限,干粉灭火器有效期一般为五到十年。
租客负责维护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租客负责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燃气等相关物品是否有消防隐患,并及时上报。

35. 保障房屋安全

房主应当及时修复房屋的自然损坏和合同【第五章 房屋修缮责任】约定由房主修缮的设施和物品,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租客或住客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应当合理使用房屋设施,自觉维护居住环境,保障房屋安全。
租客严禁实施下列可能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否则房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
(一)租客破坏承重结构;打穿地板、天花板或墙壁;拆卸门窗;
(二)租客在房屋内存放汽油、酒精、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经催告后3日内,仍未搬出的;
(三)租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墙壁地板、线缆管道、防盗门窗,造成损失超过2500元或者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
(四)租客擅自使用或安装大功率振动设备和运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锯、电钻、切割设备、震楼器、跑步机、跳舞毯等,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改正的;
(五)租客使用有火灾隐患的炊具、电器、电池、点火装置的,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改正的;
(六)租客故意泄漏燃气、故意不关闭水龙头放水、故意堵塞水管和下水道,造成损失超过2500元或者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
(七)租客乱接电线、偷电窃电、破坏电力设施的,故意裸露电线、带电设备的,超负荷使用电器造成安全隐患的,或者滥用大功率电器消耗超出生活需要的电力的;
(八)租客滥用消毒剂、倾倒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挥发性物质,经催告后3日内,仍未清理干净的;
(九)租客存在其他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的,经催告后3日内,仍不改正的;

36. 用电用气安全

租客需要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不乱拉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要做到人走电断。安全使用民用燃气,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断气源,经常检查燃气软管是否漏气。
在雷雨天气,租客应当关好门窗,暂停使用不具备防雷装置的电器。
禁止将电动车或24V以上锂电池带到房屋附近充电。

37. 火灾

在火灾发生时,租客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尽可能防止或减小损失,同时拨打119、通知房主,并等待消防人员到来。
火灾无法控制时,人员要迅速撤离。

38. 消防设施

为履行消防责任,房主负责置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本房屋含有以下打勾的消防设施:
☑干粉灭火器(4KG) x 2 (用于扑救中型火灾)
☑干粉灭火器(1KG) x 1 (用于扑救小型火灾)
☐水基灭火器(2L) x 1 (可灭电火油火防复燃,无污染可喷人)
☐火灾报警器
☐燃气报警器
☑应急照明灯具
☑强光手电
☑防火毯
☐防烟面罩/过滤式呼吸器
☐逃生绳/逃生软梯
☐缓降装置
☐防盗窗逃生口

═══ 第八章 活动物管理责任 ═══

39. 饲养动物

租客饲养宠物必须在该动物首次进入房屋24小时内向房主申报,包括收养的流浪动物和接受他人寄养的动物。
租客饲养下列动物的,房主收取宠物饲养押金:
(一) 猫、狗, 1500元。如果狗的品种是哈士奇, 3000元。数量限一只。
(二) 鸡、鸭、鹅等家禽、鹦鹉类、鸽类、百灵、画眉、金丝雀等鸣禽,500元。数量限两只。
(三) 仓鼠等啮齿动物、刺猬、土拨鼠, 500元。数量限两只。
(四) 乌龟、蜥蜴、变色龙, 20元。数量限两只。
(五) 鱼、虾、小型水生软体动物类,1元。鱼缸限一顶。
(六) 其他动物,协商押金和允许饲养的数量。
租客禁止饲养下列动物:
(一) 有毒的动物,包括但不限于蛇、蝎、蜈蚣、毒蜘蛛、蟾蜍等毒虫。
(二) 对房屋环境有害的动物,包括但不限于蟑螂、白蚁、苍蝇、蚊子、甲虫。
(三) 大型动物,重量超过25kg 或者体形长、宽、高任一数据超过 1米 ,包括但不限于牛、马、羊、鹿、羊驼、猪(荷兰猪除外)。
(四) 带有臭味的动物,包括但不限于貂类和鼬类。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在出租屋饲养的动物。
租客饲养的动物死亡后,应当在24小时内带离房屋,做好相关清洁和防疫措施,不得将尸骸放置于距房屋方圆三十米内的任何地表或地下部分,否则违约金200元。

40. 栽培植物

栽培植物要注意夜间释放的二氧化碳过多而引起中毒。
栽培花卉要注意花粉引起的过敏症状。如果花粉导致其他住客或邻居过敏,应当在3日内将该品种花卉予以移除。
租客禁止栽培下列植物:
(一) 对房屋或外墙有破坏性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牵牛、爬墙虎、丝瓜藤、葡萄藤、覆盆子、龟背竹、凌霄花、风车茉莉、榕树等。
(二) 有毒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滴水观音、一品红、夹竹桃、虎刺梅、水仙、常春藤、曼陀罗等。
(三) 大型植物,重量超过25kg 或者体形长、宽、高任一数据超过 1米
(四) 带有臭味的植物。
(五)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栽培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大麻、罂粟、杨、柳、入侵植物、保护珍稀植物等。

41. 防治虫害

租客负责防治虫害,维护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发现有老鼠时,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除灭,包括但不限于捕鼠笼、捕鼠夹、灭鼠药。灭鼠药应采用安全低毒的。
发现蜂巢时,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除灭,或者报告有关部门。
发现白蚁时,应当及时向房东报告,后续请专业除蚁机构进行处理,如果白蚁是租客家具带来的,费用由租客承担,否则由房主负责。
除以上三种严重危害的生物外,其他家庭常见害虫出没属于正常现象,不构成本合同的履约瑕疵或违约,双方对此均不负责任。
为改善生活质量,建议采取措施治理的害虫:蟑螂、蚊、蝇、蚤、臭虫、虱子、蜱、螨、蠓。
为灭杀其他害虫,建议放任自由活动的益虫:小蜘蛛、蠼螋。

42. 电动遥控模型和无人飞行器

在室内操纵遥控模型和无人飞行器,应当注意避免碰撞墙壁和门窗,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夜间不得启动噪音较大的电动模型,以免影响其他住客和邻居的休息。

43. 智能机械动物

智能机械动物是指能自主活动的的机器。不一定具有智能芯片,因为部分机器可以通过云端获取指令,而不依赖于自身算力。
典型的智能机械动物:扫地机器人、智能远程无人机、机器狗。
智能微波炉、智能空调无法活动,因此属于智能电器而不属于智能机械动物。

租客负责管理所有智能机械动物,并对它们的行为和损害负责。租客应当保证智能机械动物在房屋内活动时的安全,并严禁任何智能机械动物在无人陪伴的情形下外出。
租客禁止携带、使用下列智能设备:
(一) 对人有杀伤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巡逻机器人、安保机器人、自动射击装置、武装机器人、高达等。
(二) 对房屋有破坏性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机器人等。
(三) 大型智能机械动物,重量超过 25kg 或者体形长、宽、高任一数据超过 1米 ,包括但不限于波士顿机器狗、送餐机器人、鹏行智能机器马等。
(四) 能耗过高的,功率超过2000W或电池容量超过400Wh。
(五)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在出租屋使用的人工智能机器。

44. 入侵活动物

租客发现外来动物、无人机、智能机械动物闯入家中,应当及时驱离。
租客发现外来植物入侵时,对入侵的部分,应予以剪除。
租客发现外来高达时,请自行想办法应对。

═══ 第九章 治安管理责任 ═══

45. 治安责任保证书

《治安责任保证书》是公安部门制订的,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署的文件,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租客的行为违反《治安责任保证书》,导致房主被罚款的,租客需要承担等额的赔偿,租客的行为导致房主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出租的,房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押金,并追究相应的损失。
按要求,租客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6. 住客与访客

住客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访客逗留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1点。

47. 盗窃

承租期间,房主不能随意进入房屋,所以租客为防盗义务的履行主体,房主仅在防盗设施的购买、安装上提供协助。
租客的物品被盗,没有证据证明是自然人使用房主的钥匙开门的,房主不承担责任。
房主的物品被盗,租客已经采取防盗措施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租客不承担责任。
如果发生盗窃案件,应当及时报案,并采用更高等级的防盗措施。
(1) 低风险等级:注意关好门窗,锁好防盗门,清理门口可疑标记。
(2) 中风险等级:在门口和室内安装智能监控摄像头,更换D级锁芯的防盗门。
(3) 高风险等级:将高价值电器上锁或固定到墙壁或铁丝网内,安装110联动报警装置,不定期派人蹲守。
租客秘密带走属于房主或其他住客的物品,拒不归还的,属于盗窃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治安和刑事责任。
房主秘密带走属于租客或其他住客的物品,拒不归还的,属于盗窃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治安和刑事责任。
如果一方事先声明借用、保管或扣押,或者当面公然拿走,则属于经济纠纷或者侵占,可以调解或起诉。

48. 网络安全

租客应当谨防电信诈骗,不要向陌生人泄露验证码、电脑或路由器的密码。
本合同提到的“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平板、手机、游戏机、智能手表、智能电视、物联网设备等。
租客使用上网设备时,应当注意防护,避免访问不安全的网站或下载不安全的应用程序,如果因此造成其他人的上网设备损失,应当负责赔偿。
租客应当保管好路由器密码和WiFi密码,不得更改预先设定的防火墙安全策略。

49. 智能设备

智能设备包括智能监视器、智能家具、智能电器和智能机械动物。
租客使用智能监视器应当注意网络安全,防止黑客非法获得客人的录音录像等隐私。
租客使用智能电器时应注意防火防电,禁止成人不在家时远程操作大功率电器,以防引起火灾。

═══ 第十章 上门检查 ═══

50. 定期检查

为了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房主将亲自或安排人员对房屋进行定期的上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家电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物品是否完好、设施自然老化的情况、虫害情况、电气设施、防盗措施、消防安全、清洁保养等。
检查完毕后,将结果通知租客,如果租客对此无异议,则表示房主已尽到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房屋设施能够满足生活需要,并已完成维护,不再承担另外的举证义务。如有异议,租客应当当场或在24小时以内向房主提出,并保留相关证据。
双方约定由房主在每月1日的上午8:00~9:00 进行房屋定期检查。
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由指定的第三人代替房主进行房屋定期检查。
租客不在家,检查人员可使用备用钥匙进入并检查。
租客在家,检查人员须等待租客开门。敲门后,门口等待时间超过10分钟的,收取15元违约金,超过20分钟的,收取30元违约金,超过30分钟,视为拒绝检查,违约金60元。
如果有正当理由而超时的,免收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在如厕、意外摔倒等。不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洗澡、化妆、吃饭、懒得起床、不想开门、心情不好。
租客拒绝检查,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在这个月内发生的事故、丢失损毁的物品推定为租客的责任,除非提供相反的证据。
房主放弃检查,出现安全事故时,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

51. 紧急检查

当合理怀疑租客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时,房主可以对房屋进行紧急检查,不受时间限制,但应当先敲门并征得同意。
(一) 租客未按时缴纳足额租金或者未按时补足押金。
(二) 获知租客未经房主同意进行装修。
(三) 获知租客故意损毁家用品固有装修
(四) 获知租客制造噪音,已影响到邻居或公众。
(五) 获知租客带未申报的人员入内。房主有权检查其身份证以及是否外籍人士、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
(六) 获知租客带未申报的宠物、用于栽培的植物或真菌、用于实验的细胞或病毒、可自我制造衍生的智能机械生物、科学未定义的未知生物(包括外星人)等入内。
(七) 获知租客带危险品入内。
(八) 获知租客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九) 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获知承租人、租住人在出租屋内怀孕、生育、鉴定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房主应当及时向社区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机构报告;

52. 紧急处置突发事件

当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时,房主可以使用备用钥匙、破门破窗等手段紧急进入房屋,处置突发事件,以降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一) 火灾或火灾隐患。
(二) 燃气泄漏、漏水、泡水、淹水、漏电隐患。
(三)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四) 自然灾害威胁到房屋安全的,包括但不限于大风、雷击、地震、暴雨、火山喷发。
(五) 外墙和窗台的物品坠落安全隐患。
(六) 有人突发疾病、受伤、受困、自残自杀、威胁自残自杀。
(七) 有人预备或正在进行入室盗窃、抢劫、绑架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八) 有人进行涉毒、涉黄、间谍活动、散播反动言论、非法传销、非法传教。
(九) 有人进行生物、化学、放射性、核物理、高能激光、高能粒子、反物质、暗能量、暗物质实验。

53. 带人看房

本合同期满前的最后两个月,租客没有明确表示续租的,房主可以亲自或委派中介带人看房。
带人看房的应当提前2天通知租客,并协商时间。
如无特别约定,应安排在如下时间段:
(一) 周一到周五 12:00~ 13:00 或17:00~ 18:00
(二) 周六到周日 8:00~9:00 或2:00~3:00
看房频率为每周1次,每次看房减免租金30元。
看房频率超出的,必须经过租客同意,每次超额看房减免租金90元。
租客拒绝看房或无法协调时间,致使一个周期内看房频率未能达标的,该周期违约金为90元。
如果带人看房的时间段,租客无人在家,房主负有保障租客物品安全的义务。

═══ 第十一章 隐私 ═══

54. 入室

房主进入房屋必须得到租客同意或具有合同规定的合理理由,如擅自进入,须承担违约金。
违约金为未满6小时的100元,每满6小时,额外增加100元,最高 500元。

55. 录音录像

房主在房屋内安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必须得到租客同意。如违反,租客有权拆除设备、有权要求删除相关的录音录像数据。违约金每次 200元,如内容涉及重要隐私,违约金提高到 1000元。
租客在房屋内安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必须得到房主和其他租客同意,并告知设备位置所在。在搬离时,必须拆除设备。违约金每次 200元,如内容涉及重要隐私,违约金提高到 1000元。
租客在门口安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必须得到房东同意。不得侵犯邻居的相邻权和隐私权。

56. 网络传播

双方不得擅自向他人告知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但对下列人员和机构除外:
(一) 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
(二) 国家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合法的调解、仲裁、诉讼机构。
(三) 接受合同相关人委托服务的律师或律所,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律师或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律所。
(四) 合同相关方的监护人、代理人(主要指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等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的监护和代理人)。
如违反,每次 200元,最高 1000元。
租客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如违反,每个网络传播渠道每次 200元。
如采用网络曝光、媒体曝光等手段时,必须隐藏对方的个人信息以及房屋所在的小区、住址,亦不得拍摄房屋内貌外景,如泄漏,违约金1000元。如侵犯对方隐私,导致对方被网络人士人肉搜索、威胁、谩骂、侮辱,累计10人次以上的,违约金3000元。

═══ 第十二章 解决争议的方式 ═══

57. 协商途径

有纠纷时,应当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不得采用举牌游行、张贴标语、高音喇叭、大声喊叫、到工作单位大吵大闹等不当途径,如违反,违约金每次200元。

58. 调解途径

有纠纷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司法所申请调解。
本合同约定的人民调解机构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电话为 XXXXXXXXXXXXX 。
本合同约定的司法调解机构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XX司法所。联系电话为 XXXXXXXXXXXXX 。

59. 起诉途径

如一方违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所在地法院直接提出起诉。
本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承担违约金之外,还必须承担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但不包括律师费。

═══ 第十三章 额外物品和服务 ═══

60. 额外添置物品

额外要求房主添置的物品,租客须按月支付使用费,一般为物品购置价格的2%,根据物品的使用期限,可以调整这一比例,以协商结果为准。
当支付的使用费不低于原价时,租客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租客可以一次性付清已支付使用费和原价的差额,以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

61. 额外服务

服务类型 服务费 工时费 其他
电脑杀毒、重装系统 30 20
网络卡顿、路由器调试 50 20
密码破解、数据恢复 100+ 20 服务费视恢复难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