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合与函数
集合
具有某种确定性质的对象的全体称为集合(简称集),组成集合的个别对象称为集合的元素。
习惯表示:
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
小写英文字母表示集合的元素
表示
是
的元素,“
属于
”
表示
不是
的元素,“
不属于
”
表示空集
自然数集
整数集
正整数集
负整数集
有理数集
实数集
函数
设 和
是两个变量,
是一个非空数集,如果按照某个法则
,对每个
,变量
总有唯一确定的值与之对应,则称此对应法则
为定义在
上的函数,与
对应的值
称为
在
处的函数值,记作
,即
.变量
称为自变量,
称为因变量.数集
称为定义域,
称为函数的值域.
集合运算
交、叉、并、补
由同时包含于 与
的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与
的交集(简称交),记作
,即
;
由包含于 或包含于
的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与
的并集(简称并),记作
,即
;
由包含于 但不包含于
的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
与
的差集(简称差),记作
,即
;
特别地,若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在某个集合(称为基本集或全集,一般记为 )中进行,集合
是
的子集,此时称
为
的余集(或补集),记作
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