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念和命名规则
1.1 包的概念
如果某个类是定义在某个文件夹 a 下,那么我们说该类的包名为 package a;
。同理,如果该类是定义在 2 级目录下的,则包名为package a.b;
。
1.2 全限定名称
当类是编写在某个包下时,引用该类则需要采用a.b.Car
这样的格式,我们称这种a.b.Car
形式为全限定名称。
1.3 命名规则
通常采用域名的倒置来给包进行命令,比如域名为 zhidao.baidu.com 的话,则包为 com.baidu.zhidao。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类的定义都应该放在包下面,不可以直接放在根目录下。
2. 包中类的引用
对于包中类的引用,有以下 3 条规则:
- 如果两个类是放在同一个包下的,彼此之间可以直接调用,并不需要进行引入。
- 如果两个类是存放不同的包下,则彼此之间的调用都需要采用全限定名称的方式来引入想要的类。
- 不同包中类名最好不要出现相同的情况,否则引用时需要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