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标识符
定义
Java 对各种变量、方法和类等要素命名时使用的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
tip: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标识符
定义合法标识符规则
- 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0-9, _或 $ 组成
- 数字不可以开头
- 不可以使用关键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关键字和保留字
- Java中严格区分大小写,长度无限制
-
Java的名称命名规范
包名: 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字母都小写:xxxyyyzzz
- 类名,接口名: 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 变量名,方法名: 多单词组成时,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第二个单词开始每个 单词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常量名: 所有字母都大写。多单词时每个单词用下划线连接:XXX_YYY_ZZZ
EX:
注意1:在起名字时,为了提高阅读性,要尽量有意义,“见名知意”。
注意2:java采用unicode字符集,因此标识符也可以使用汉字声明,但是不建议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