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参数:适用于参数个数不确定,类型确定的情况,java把可变参数当做数组处理。注意:可变参数必须位于最后一项。当可变参数个数多于一个时,必将有一个不是最后一项,所以只支持有一个可变参数。因为参数个数不定,所以当其后边还有相同类型参数时,java无法区分传入的参数属于前一个可变参数还是后边的参数,所以只能让可变参数位于最后一项。
public class OverloadingVarargs {
/**
*上面的函数接受一个可变参数,实际上会被转变为一个Character数组,
你可以传入1个Character类型变量,可以传入2个Character类型变量,
可以传入100个Character类型变量。。。也可以传入0个Character类型变量。
*/
static void f(Character... args) {
System.out.print("first");
for (Character c: args) {
System.out.print(" " + c);
}
System.out.println();
}
static void f(Integer... args) {
System.out.print("second");
for (Integer i: args) {
System.out.print(" " + i);
}
System.out.println();
}
static void f(Lo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third");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f('a', 'b', 'c');
f(1);
f(2, 1);
f(0);
f(0L);
//- f(); // Won's compile -- ambiguous
}
}
/**
多个重载的包含可变参数的方法可能会不安全:
void f(Character... args){}
void f(Float... args){}
当调用 f()时编译器并不知道应该调用哪一个。
*/
你应该总是只在重载方法的一个版本上使用可变参数列表,或者压根就不使用它。
附:网上摘录的可变长参数的使用规则与可变长参数的使用规范
(来源:http://www.cnblogs.com/lanxuezaipiao/p/3190673.html)
可变长参数的使用规则
1 在调用方法的时候,如果能够和固定参数的方法匹配,也能够与可变长参数的方法匹配,则选择固定参数的方法。
2 如果要调用的方法可以和两个可变参数匹配,则出现错误(上面的情况属于这一点)
3 一个方法只能有一个可变长参数,并且这个可变长参数必须是该方法的最后一个参数
可变长参数的使用规范
1 避免带有可变长参数的方法重载:如上可变长参数的使用规则第1点所述中,编译器虽然知道怎么调用,但人容易陷入调用的陷阱及误区
2 别让null值和空值威胁到变长方法
3 重写变长方法也要循规蹈矩
总结下重写必须满足的条件:
(1)重写方法不能缩小访问权限;
(2)参数列表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相同(包括显示形式);
(3)返回类型必须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或是其子类;
(4)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异常,或者超过了父类范围的异常,但是可以抛出更少、更有限的异常,或者不抛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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