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DNS是一种用于TCP/IP应用程序的分布式数据库,它提供主机名字与IP地址之间的转换及有关电子邮件的选路信息。
分布式是指在Internet上的单个站点不能拥有所有的信息
DNS提供了允许服务器和客户程序相互通信的协议。
从应用的角度上看,对DNS的访问是通过一个地址解析器(resolver)来完成的。在Unix主机中,该解析器主要是通过两个库函数gethostbyname(3)和gethostbyaddr(3)来访问的,它们在编译应用程序时与应用程序连接在一起。前者接收主机名字返回IP地址,而后者接收IP地址来寻找主机名字。解析器通过一个或多个名字服务器来完成这种相互转换。
解析器通常是应用程序的一部分。解析器并不像TCP/IP协议那样是操作系统的内核。该图指出的另一个基本概念就是:在一个应用程序请求TCP打开一个连接或使用UDP发送一个数据报之前。心须将一个主机名转换为一个IP地址。操作系统内核中的TCP/IP协议族对于DNS一点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