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编程

设计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D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的定义接口,耦合度低
  •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设计模式

      模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