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

基于钉钉商业化团队制定的【ISV商品售卖-部署服务商渠道】相关分成政策,特通知如下:
部署服务商渠道ISV商品售卖分成比例为:40%

政策制定方:钉钉商业化团队
政策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返利:

规则制定方:钉钉企服中台规则运营、钉钉开放平台;
规则内容:具体如下
【暂停】部署商售卖ISV相关激励政策 - 图1

相关说明:
1.钉钉应用服务商入驻开放平台后,可申请接入钉钉线下代理/经销服务商体系。钉钉线下代理/经销体系包括超过300家钉钉授权并管理的服务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超过3000个服务小二可将应用/服务的价值精准传递给企业用户关键决策人。
2.地面代理/经销服务商为客户开通应用的试用版,从试用开通之日开始往后60天叫做“代理/经销客保期”(简称“客保期”)。在该期间内,代理/经销商需要尽快促进该客户进行付费购买。
3. 客户在“代理/经销客保期”期间发生付费,销售模式属于“代理/经销”模式;客户在其他时间发生付费,则属于应用服务商“直销”的销售模式; 如:客户直接在应用市场内付费开通应用,或,应用服务商帮助客户在“钉钉代理/经销平台”系统内“代付费”开通等方式。
4.100元以上的订单计入分成+返利GMV总和,100元以下订单计入分成GMV总和,不计入返利GMV总和。
5.分成结算周期为次月15日左右,返利结算周期为季度后的次月15日左右。

注意:以上所有激励政策,
1)被发现存在违反诚信经营原则的任何作弊行为,钉钉有权取消服务商获得任何激励的资格;
2)内购类订单GMV及转化率暂未纳入本季度各项激励政策计算;
3)所有钉钉分成比例小于30%的订单金额均不纳入返利GMV计算。
5)以上政策正式生效时间为7月份。


最后,举个例子:
某服务商7月份销售ISV商品GMV总额:10W,8月份销售ISV商品GMV总额:15W,9月份销售ISV商品GMV总额:20W,则服务商实际活的分成及返利的规则及时间如下:

基于商业化团队的分成政策,分成金额计算如下:
【暂停】部署商售卖ISV相关激励政策 - 图2

基于企服中台及开放平台的返利政策,返利金额计算如下:
【暂停】部署商售卖ISV相关激励政策 - 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