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标识符,就是变量、函数、属性或函数参数的名称。标识符可以由一或多个下列字符组成
❑ 第一个字符必须是一个字母、下划线(_)或美元符号($);
❑ 剩下的其他字符可以是字母、下划线、美元符号或数字。
标识符中的字母可以是扩展ASCII(Extended ASCII)中的字母,也可以是Unicode的字母字符,如À和Æ(但不推荐使用)。按照惯例,ECMAScript标识符使用驼峰大小写形式,即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小写,后面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如:
https://blog.csdn.net/hezh1994/article/details/78899683
虽然这种写法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因为这种形式跟ECMAScript内置函数和对象的命名方式一致,所以算是最佳实践。
注意⚠️ 关键字、保留字、true、false和null不能作为标识符。具体内容请参考3.2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