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量2. 基本类型3. 函数4. 控制流5. 注释 1. 变量 变量可变性 let定义的变量默认不可变let mut定义可变变量 变量隐藏 通过多次let定义变量,实际是创建了新的变量,数据类型不必要一样. fn main() { let x = 5; let x = x + 1; let x = x * 2; println!("The value of x is: {}", x);} 变量与常量 常量必须注明值的类型常量在很多部分的代码中被用到,在声明它的作用域之中,常量在整个程序生命周期中都有效常量只能被设置为常量表达式,而不能是函数调用的结果,或任何其他只能在运行时计算出的值。即,常量不能由其他值计算出来,不能是函数的返回值;而变量可以. 2. 基本类型3. 函数4. 控制流5.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