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对象
对象是一个具体的事物
类是泛指的某一大类

创建类 通过Class关键字创建类 然后把共有属性放到 constructor函数里面 再利用 new关键字 创建实例化对象

类的继承:

关键词extends

super 关键字用于访问和调用对象父类上的函数。可以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的普通函数。

使用类的注意事项

  • 在 ES6 中类没有变量提升,所以必须先定义类,才能通过类实例化对象。
  • 类里面使用公有属性和方法的时候,必须通过this去调用。
  • 时刻注意this的指向问题,类里面的共有的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使用。
    • constructor 中的this指向的是new出来的实例对象。
    • 自定义的方法,一般也指向的new出来的实例对象。
    • 绑定事件之后this指向的就是触发事件的事件源。